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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項次 標題 張貼日 單位/機關
321 預告訂定「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執行秘書及助理聘用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111-03-09 刑事廳
322 預告訂定「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組織規程」 111-03-09 刑事廳
323 廢止「憲法法庭旁聽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111-02-24 憲法法庭書記廳
324 修正「憲法法庭參觀注意事項」全文,並自即日生效 111-02-24 憲法法庭書記廳
325 修正「憲法法庭研究法官遴選及辦事要點」第1點、第2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111-02-24 憲法法庭書記廳
326 修正「司法院處理公務分層負責實施要點」第4點附表一「司法院分層負責處理公務權責劃分明細表」,並自即日生效 111-02-23 司法行政廳
327 法院組織法第14條之1、第115條條文業經總統111年2月18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14991號令公布 111-02-18 司法行政廳
328 預告修正「民事閱卷規則」第16條附式4 111-02-18 民事廳
329 修正發布「法官遴選辦法」部分條文 111-02-14 人事處
330 修正發布「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5點附件「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民刑事案件案號字別及案件種類對照表」部分規定,並自111年6月1日生效 111-02-11 民事廳
331 預告廢止「辦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案件卷內文書之重製及付與複本費用徵收標準」 111-02-11 憲法法庭書記廳
332 預告廢止「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 111-02-11 憲法法庭書記廳
333 預告廢止82年7月30日訂定發布之「憲法法庭審理規則」 111-02-11 憲法法庭書記廳
334 修正發布「司法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 111-02-08 司法行政廳
335 修正發布「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5點附件「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民刑事案件案號字別及案件種類對照表」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11-01-28 民事廳
336 憲法法庭開庭時實施安全檢查要項即日停止適用。 111-01-28 憲法法庭書記廳
337 預告修正「司法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 111-01-27 司法行政廳
338 預告修正「法官遴選辦法」部分條文 111-01-26 人事處
339 司法院組織法第9條條文業經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601號令公布 111-01-19 司法行政廳
340 修正「行政法院辦理提審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1點並自111年1月4日生效。 111-01-04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341 修正「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徵收訴訟費用作業應行注意事項」第1點、第4點並自111年1月4日生效。 111-01-04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342 修正「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12點並自111年1月4日生效。 111-01-04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343 修正「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第15點並自111年1月4日生效。 111-01-04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344 修正「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除第10點之1、第10點之2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4日生效,其餘修正規定自即日生效。 110-12-30 民事廳
345 修正發布「大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部分條文 110-12-30 憲法法庭書記廳
346 訂定「憲法訴訟卷宗檔案開放應用作業要點」,並自111年1月4日生效 110-12-30 憲法法庭書記廳
347 訂定「憲法法庭使用科技設備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要點」,並自111年1月4日生效 110-12-30 憲法法庭書記廳
348 訂定「憲法法庭為無資力人選任訴訟代理人要點」,並自111年1月4日生效 110-12-30 憲法法庭書記廳
349 修正「司法院處理公務分層負責實施要點」第4點,並自111年1月4日生效 110-12-27 司法行政廳
350 預告訂定「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110-12-22 刑事廳
351 修正發布「司法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 110-12-20 司法行政廳
352 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110年12月8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109271號令公布,除增訂第7條之1至第7條之11自111年1月4日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110-12-08 司法行政廳
353 修正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條文,業經總統一百十年十二月八日公布,本院定自一百十年十二月十日施行 110-12-08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354 行政訴訟法刪除第十二條之一至第十二條之五及第一百七十八條條文;並修正第一百零七條、第二百四十三條及第二百五十九條條文,業經總統一百十年十二月八日公布,本院定自一百十一年一月四日施行 110-12-08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355 預告訂定「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110-11-26 刑事廳
356 修正發布「法官遴選辦法」部分條文 110-11-25 人事處
357 修正發布「法庭席位布置規則」第十二條及第二條附圖二、附圖二之一、附圖三 110-11-19 司法行政廳
358 修正「懲戒案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名稱為「懲戒法院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並修正全文 110-11-17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359 修正「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大法庭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十三點、第十四點、第三十三點,自即日生效。 110-11-16 司法行政廳
360 修正「最高法院辦理大法庭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3點、第14點,自即日生效 110-11-16 司法行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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