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法規資訊

項次 標題 張貼日 單位/機關
321 預告修正「司法院處務規程」第十條 111-10-13 司法行政廳
322 廢止「司法院工讀生工讀服務管理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111-10-06 少年及家事廳
323 修正「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5點、第84點 111-10-05 民事廳
324 修正「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111-09-27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325 修正「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111-09-23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326 修正發布「司法事務官辦理各類事務之範圍」貳之三 111-09-19 司法行政廳
327 預告修正「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111-09-03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328 修正「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第3點、第21點,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0月1日生效 111-08-12 憲法法庭書記廳
329 修正「司法院處理公務分層負責實施要點」第4點附表二「憲法法庭分層負責明細表」,並自即日生效 111-08-10 司法行政廳
330 修正「辦理結婚書面公證及結婚儀式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第7點、第8點,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111-07-27 民事廳
331 預告修正「司法事務官辦理各類事務之範圍」貳之三 111-07-26 司法行政廳
332 預告修正「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第23條及第2條附表2、第11條附表3 111-07-25 司法行政廳
333 預告修正「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 111-07-22 刑事廳
334 修正發布「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9條、第13條 111-07-22 司法行政廳
335 修正「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大法庭事件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自111年8月1日生效。 111-07-22 司法行政廳
336 修正「最高法院辦理大法庭案件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自111年8月1日生效 111-07-22 司法行政廳
337 預告修正「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9條、第13條 111-07-11 司法行政廳
338 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行政法院組織法第8條、第10條之1、第10條之2、第13條至第15條、第15條之4至第15條之8、第31條,及刪除第17條、第18條,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第2條至第4條、第7條、第9條、第10條、第12條,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 111-07-04 司法行政廳
339 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5、第51條之6、第51條之7、第51條之8、第90條之2條文,本院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第14條、第15條、第79條條文,本院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 111-07-04 司法行政廳
340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13條修正案,業經總統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81號令公布 111-06-24 司法行政廳
341 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總統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2451號令公布 111-06-24 司法行政廳
342 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2條、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同法第13條,本院定自111年6月24日施行 111-06-24 司法行政廳
343 修正「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111-06-23 民事廳
344 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2481號令公布 111-06-22 司法行政廳
345 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發給電子債權憑證試行作業要點」,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111-06-22 民事廳
346 修正「法院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111年6月1日生效 111-05-30 少年及家事廳
347 訂定「法院辦理跟蹤騷擾保護令事件應行注意事項」,並自 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生效 111-05-25 民事廳
348 司法院會同行政院第2次核定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第2條期間及地區 令 111-05-25 刑事廳
349 訂定「司法院調整商業事件審理法第二條第二項所定數額」 111-05-17 民事廳
350 訂定「司法院指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之商業訴訟事件」 111-05-17 民事廳
351 修正「民事閱卷規則」第16條附式4 111-04-27 民事廳
352 預告訂定「司法院調整商業事件審理法第二條第二項所定數額」 111-04-22 民事廳
353 預告訂定「司法院指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之商業訴訟事件」 111-04-22 民事廳
354 廢止「辦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案件卷內文書閱卷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11-04-18 憲法法庭書記廳
355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檔卷管理作業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111-04-18 憲法法庭書記廳
356 訂定「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研究員聘用業務及考核辦法」,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 111-04-18 刑事廳
357 訂定「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執行秘書及助理聘用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 111-04-18 刑事廳
358 訂定「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組織規程」,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 111-04-18 刑事廳
359 預告修正「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部分條文。 111-04-01 少年及家事廳
360 廢止「辦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案件卷內文書之重製及付與複本費用徵收標準」 111-03-31 憲法法庭書記廳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