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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法院庭長遴任辦法」部分條文
主旨:預告修正「法院庭長遴任辦法」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法官法第10條第2項。
三、「法院庭長遴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另登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judicial.gov.tw)「法規資訊」項下。
四、本次修正涉及年度法官整體遷調作業,有儘速完成修法之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故對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本公告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人事處。
(二)地址:100203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325。
(四)傳真:02-23715583。
(五)電子郵件:judps5@judicial.gov.tw。
檔案下載
- 法院庭長遴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PDF183 KB
- 法院庭長遴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PDF121 KB
- 發布日期 : 111-12-13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