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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第五點,業經本院111年9月27日院台廳行一字第1110028759號函修正,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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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1-09-27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