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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箱
人民陳訴案件仍依「司法院處理人民陳訴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及「司法信箱處理程序」辦理
如您的來信有保密需要,請改以書面郵寄至本院辦理。
為免浪費台端寶貴時間,請閱讀下列注意事項後再行投書:
問題類別 | 本信箱處理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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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 請參考本院網站之釋憲常見問答。 | |
訴訟程序問題 | 本信箱僅受理關於訴訟程序問題。對於具體訴訟案件實體有關之事項,為避免影響審判獨立的疑慮,本信箱歉難受理。 | |
具體訴訟問題 | 如果您要向法院提出聲明、聲請或書狀等事項(如起訴、上訴、抗告或其他聲請等),本信箱歉難受理;請依法定程序向各該法院提出,才能發生應有的法律效果。 | |
實體個案問題 法規解釋 |
本院除大法官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外,並無解釋具體法律問題的權責,請向法規主管機關或民間法律服務處所、各地區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縣市政府法律諮詢服務洽詢。 | |
資料庫 | 查詢大法官會議解釋 判例、裁判、本院主管法規 |
請進入本院網站之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查閱, |
查詢法規草案 |
本院主管法規草案,請進入本院網站查詢服務/主管法規異動、法律修訂進度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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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裁判書 | ||
法拍屋、裁判主文、庭期查詢 | 請進入本院網站之查詢服務,查閱法拍公告、主文查詢、庭期查詢。 | |
資料庫查無資料 | 對於前述資料庫之資料,若屬開放範圍,如於上開系統查詢不到,請您將「法院、案件類別(民事、刑事、家事或行政訴訟等)、年度、字別、案號」及其他相關資料提供本信箱,我們會儘速增補資料。 |
備註:
- 陳情案件請具真實姓名、具體事由,若有相關案號,請務必註明。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非因公務需要,本信箱不會在未經您同意之情況下,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但基於政府各機關均有法定職掌與專業分工,本院收到您的電子郵件後,如涉及相關機關權責業務,將轉請主管機關處理並逕行回復,因此您的個人基本資料(如姓名、聯絡電話、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等),將隨同電子郵件內容併予轉知主管機關。
- 為有效運用行政資源,請您對來信內容先予確認,凡為不確定的檢舉事項、惡意攻訐謾罵、轉貼網路流傳訊息或相關不明網址等,本院將不予處理,另如信件內容涉及違反法律者,請自負法律責任。
請選擇投書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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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08-11-18
- 更新日期 : 109-11-12
- 發布單位 : 資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