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統計之範圍為何?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解釋權、審判權、懲戒權及司法行政權。解釋權: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由大法官掌理。審判權: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智慧財產訴訟、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懲戒權:公務員懲戒,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法官及檢察官之懲戒,則由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司法行政權:司法院掌理各級法院之預算、法案、人事權等事項。
目前由司法院統計處按月及按年編布之司法統計包括:
- 大法官審理案件統計
- 公務員懲戒案件統計
- 民事事件統計
- 刑事案件統計
- 少年及家事事件統計
- 行政訴訟事件統計
- 其他司法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