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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判決檢討機制

一、本院針對經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而廢棄、撤銷之原確定判決,進行分析研究,並重要案例提供法官學院作為研究教材。
二、本院研議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證據相關規定,例如鑑定制度、專家證人等,使事實認定更迅速、正確。

進行方式與具體作為

1刑事鑑定制度
最新進度
110-09-15
委託學者進行分析研究並釐清案件所涉及爭議
為避免法院裁判歧異,並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院已選定曾判有罪後改判無罪確定,或重大爭議之確定案件為對象,委託學者進行分析研究並釐清案件所涉及爭議。目前已選定24案委託學者進行分析研究,計有21案完成委託學者進行分析研究,已提出研究成果報告計有21案,並委託及配合法官學院規劃舉辦「重大爭議個案專題研習會」,已於110年7月23日舉辦第一場、110年9月24日舉辦第二場、110年11月5日舉辦第三場,針對委託研究報告內容如正確使用科學證據、避免不當偵查技巧、不正訊問之防止及保障被告對質詰問權與鑑定制度之變革等,邀請受託研究教授共同參與分享與討論。另法官學院每年主辦之「個案研習會(刑事專題)」,如擇定已提出研究成果報告的案件為研習個案(例如:在109年9月18日舉辦之「第8期個案研習會(刑事專題)」,其課程名稱為「再審無罪確定案件個案研討」,研習個案為江國慶殺人案),亦將視情形配合提供必要協助。
2商業事件專家證人
最新進度
110-05-11
訂定「商業事件審理細則」
110年5月11日院台廳民三字第1100014274號令訂定發布「商業事件審理細則」,於第27條規定專家證人出具書面專業意見之應記載事項。
3行政訴訟專家參與
最新進度
111-06-22
總統公布「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行政訴訟法施行法修正條文」,本院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
111年6月22日總統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2441號令公布修正「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及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2491號令公布修正「行政訴訟法施行法修正條文」。本院111年6月24日以院台廳行一字第1110018286號令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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