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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效率便民

一、建構商業法院(目前規劃與智慧財產法院合併)

為使商業紛爭之裁判,符合專業、迅速、判決一致且可預測性,本院設推動小組,規劃設置商業法院相關事宜,重點為商業法院之層級、管轄案件範圍、所需法官人數、是否需另制定商業法院審理法,及應規劃商業訴訟之配套措施(如專家證人、專門委員等相關輔助人力)。

二、研擬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

成立「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制定委員會」,針對勞動事件之管轄、訴訟費用減輕、舉證責任調整、專家參與等重要議題進行討論。

三、刑事部分

成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研議完善之刑事訴訟制度,建構效率、便民之審判程序,重點包括:輕罪遠端訊問、語言不通曉或有障礙者需有通譯傳譯、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之救濟、刑事聲請給付沒收物或追徵財產案件與民事訴訟程序予以整合,以保障被害人之權益。

四、行政訴訟部分

(一)於106年12月28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前,參考各界意見,妥為研訂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完成稅務專業法庭之設置。並研修行政訴訟法,引進行政訴訟和解及調解機制,強化專家諮詢制度。

(二)成立「行政訴訟制度研究修正委員會」研議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

五、家事部分

(一)已整合更新少年及家事業務網頁內容,改採白話版Q&A方式呈現,便利民眾查詢及瞭解。並適時宣導或經由法院年度考成、績效評核等方式,督促法院落實家事調解等核心制度。

(二)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增訂成人陪同在場、擴大權利告知範圍,落實少年程序權益保障。研議結合法扶資源,建置弱勢兒少公益程序監理人機制,深化對弱勢兒少程序利益之保護。

六、通譯制度部分

其中最重要者為:   
(一)合理化通譯給付標準。   
(二)強化通譯專業能力,包含著手編製法院特約通譯手冊、強化特約通譯備選人教育訓練、擴充專業通譯人才資料庫。

進行方式與具體作為

1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
最新進度
113-12-17
表揚「112年度特優勞動調解委員」
本院於113年12月17日假司法大廈3樓大禮堂公開表揚112年度特優勞動調解委員。
2建構商業法院
最新進度
111-05-17
訂定發布「司法院調整商業事件審理法第二條第二項所定數額」
111年5月17日院台廳民三字第1110015084號令訂定發布「司法院調整商業事件審理法第二條第二項所定數額」。
3家事方面
最新進度
107-03-01
整合更新少年及家事業務網頁內容
已整合更新少年及家事業務網頁內容,改採白話版Q&A方式呈現;民眾關心的少年事件程序、保護處分執行、家事婚姻、親子、收養、繼承等事件,不用出門,透過網路就可輕鬆瞭解相關的內容、規定及辦理流程等事項。107年3月對於拋棄繼承部分之Q&A,改以生動具體的問答方式展現並增加圖示的案例說明。
4少年方面
最新進度
108-06-19
公布「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總統於108年6月19日公布「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 主要修正內容包括:廢除觸法兒童準用少事法規定,回歸教育、社政體系;刪除虞犯規定去除身分標籤,縮減司法介入事由;建置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機制;尊重少年主體權及保障程序權,包含強化落實詢(訊)問少年時,成人陪同、專家協助、權利告知、成少分離、連續及夜間訊問之禁止、保障少年表意權、司法程序知情權;增訂多元處遇措施,推動資源整合平台;引進少年修復式機制;恢復少年觀護所之收容鑑別功能等重要規定等。
5刑事方面
最新進度
111-05-24
關於其餘完善刑事訴訟制度部分(有關扣押、沒收發還)
111年5月24日召開「刑事訴訟法扣押、沒收執行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二次諮詢會議」。
6行政訴訟方面
最新進度
113-10-07
函請立法院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
113年10月07日「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以院台廳行一字第1130301017號函請立法院審議。
7通譯制度方面
最新進度
112-10-31
增修法庭及訴訟程序常用法律詞彙及迴避規定及說明之英語、日語、泰語、越南語及印尼語等5國語言譯本
因應近年法律修訂或新制實施,112年10月30日函送「法庭及訴訟程序常用法律詞彙」及「迴避規定及說明」之英語、日語、泰語、越南語及印尼語等5國語言譯本更新版,供各法院適時提供特約通譯及被傳譯人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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