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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具有性別敏銳度的司法—性平專題演講致詞

建構具有性別敏銳度的司法

性平專題演講致詞


最近,法官的性別平權意識成為社會各界討論的焦點。這反映出我們在落實性別平等上的不足,但這同時是一個反思的契機,可以藉此檢視性別刻板印象如何影響司法體系以及審判工作。我們相信,如果司法人員的思維深處欠缺平權意識,便往往會對社會、特別是職場中既存的性別權力關係無感;忽視了身處權力弱勢地位的人選擇有限、有時甚至無力拒絕;結果在言行舉止以及判斷對他人造成壓迫與傷害時,沒有自覺,察覺不到盲點所在。因此,我希望建構一個對性別不平等保持敏銳的司法體系,這始終是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司法不僅不能成為性別暴力的幫兇,更要在有人終於打破沉默,鼓起勇氣說出「Me too」、「我也是受害者」時,伸出友善的手,使司法成為受害者的靠山,協助終結性別不平等。

為此,司法院已著手檢討相關制度,落實性別主流化,譬如第一,研修「法官法」,徵詢各方意見,研議如何使職務法庭就有關性別議題的案件能更加展現平權意識;也將性騷擾列為移送懲戒項目。第二,持續依照性平三法的精神強化司法體系的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與處理機制。最後,要求本院及所屬機關人員需接受一定時數的培訓,深化對性別平等、性騷防治與性別友善職場等概念的理解。這也將是司法機關首長、主管的必修學分,今天在座的各位,就是新課程的首批學員。

我也要藉此機會進一步強調,性別議題不限於男女平等。LGBTQ族群,也就是在性傾向、性別認同上的性少數族群,司法體系對他們所蒙受的不平等對待也必須保持敏感度;此外司法人員也需保有身心障礙意識,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獲得司法的保護。我之所以要特別強調培養對這類弱勢者平等保護的意識,乃因受傳統文化與教育薰陶的社會一般大眾對他們遭受的不平等對待,基本上是無感的,所以我們特別需要學習新的平權意識,接受新觀念的刺激,尤其司法人員更是需要學習、接受刺激。我們會陸續舉辦這類弱勢平權意識培力的課程,因為對這些弱勢群體的平等保障,是司法責無旁貸的憲法任務。

為了落實性別平權,今天的專題演講非常高興邀請到中央研究院兼任研究員焦興鎧先生,焦研究員曾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委員、私立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科學院勞動學研究所兼任教授,熟稔性別平權及性騷擾防治議題,現在讓我們歡迎焦研究員。

  • 發布日期 : 107-03-28
  • 更新日期 : 108-12-30
  • 發布單位 : 院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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