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顧專業與便利,實現堅實一審 司法院就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回應民間司改會聲明
有關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於今(24)日對於「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之聲明,司法院回應如下:
一、本次修法是要形塑堅實的第一審行政訴訟結構:
本次函送立法院審議的「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等相關法案,是採取完整且穩健的改革策略,形塑行政訴訟的堅實訴訟結構,並先著重於「堅實第一審」的階段目標,搭配組織及人事配套,進行整體全面的修法。
二、以「巡迴法庭」、「線上起訴」、「遠距審理」兼顧人民訴訟便利性:
新制將原本分散在各地方法院的行政訴訟庭,改為集中於高等行政法院內增設「地方行政訴訟庭」(下稱地方庭),在訴訟法上相當於「地方行政法院」的審級,以強化法官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專業性;在現行「以原就被」原則下,初步估計新法施行後,受影響案件數約占該類事件之17.75%(即一年約有615件簡易訴訟事件及576件需開庭的交通裁決事件受影響,合計1191件。),但司法院認為民眾的訴訟便利性仍需高度重視,故新制另設有「巡迴法庭」、「線上起訴」、「遠距審理」等配套措施。
「巡迴法庭」主要是針對「地方行政訴訟庭」受理之適用或準用簡易訴訟程序事件,若當事人的住居所、公務所、機關、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均位於「與管轄之地方庭相距過遠之地區」時(例如: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管轄的行政訴訟事件,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之直轄市、縣(市)即屬「與法院相距過遠之地區」),法院於徵詢當事人意見後,得以巡迴法庭方式,利用自有辦公處所或借用其他法院辦公處所,由法官到當地法院開庭。
此外,新制並搭配全面開放線上起訴(含線上閱卷)、遠距審理等措施,民眾的訴訟便利性不打折。
三、專業委員、再審制度等建議,均會納入考量:
司改會另針對「提供專業委員」及「再審制度」提出之修正建議,因立法委員就此亦有相關提案併案審查,司法院將一併納入考量,於審議時提出完整說明或修正建議。
司法院強調,會持續傾聽各界寶貴意見,並於立法院審查法案時,充分溝通說明,為本次行政訴訟制度改革尋求最大支持,期盼能早日完成立法,為行政法院建立更完善的法制環境,持續承擔「法治國拱心石」保障人民權利、確保行政權合法行使的重要任務。
- 發布日期 : 111-05-24
- 更新日期 : 111-05-24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