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國民法官制度與上訴審審理」專題講座新聞稿
為使上訴審法院法官於112年國民法官新制施行時,妥適依國民法官法規範及立法意旨,處理第一審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抗告及上訴審查,並建立日後操作及審查基準,司法院於110年5月7日在司法大廈3樓大禮堂辦理「國民法官制度與上訴審審理」專題講座,邀請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陳運財教授講授上訴審制度專題,除由臺灣高等法院李彥文院長到場致詞外,下午座談會更邀請最高法院吳燦院長主持座談會,與會人員包括審檢辯學各界人士,計80餘人參與本次研習,現場座無虛席。
李彥文院長於開幕致詞時表示,國民法官制度是推展司法改革的重要政策,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第一審判決後,第二審一方面要貫徹國民法官制度宗旨,另一方面要確保案件審理的妥當性,上訴審法院應以如何之態度面對,以及如何從中取捨、運作,非常的重要,司法院也為此推動上訴審的模擬法庭,希望經由演練的過程,找出第二審法院適用法律的原則,才能妥適處理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現國民法官制度的精神。
上午場專題講座,陳運財教授先從日本法制第二審上訴事後審之審理結構為中心,以日本上訴制度之立法沿革切入,說明第二審事後審查審的特徵,進而探討第二審職權化、續審化及運作概況等議題,點出裁判員制度的引進對上訴審的影響,並輔以日本實務案例加以說明;陳運財教授於下午場更聚焦探討國民法官法施行後,我國刑事訴訟制度上訴審可能遇到的法律爭議及問題解析,並提出如何設計適用於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上訴審制度之觀點,對我國上訴審的變革提出建議。
綜合座談時間,依序由與談人最高法院吳秋宏法官、高等法院文家倩法官及臺中高分院邱鼎文法官等3位對國民法官制度有深入研究的上訴審法院法官,進行精簡扼要的報告,深化與會人員對於上訴審適用國民法官制度的爭點意識,並輔以美國、日本制度等比較法觀點,分析將來上訴審可能面臨的問題及發展動向,並對我國上訴審查基準提出建言。同時,藉著與會人員的踴躍發言、相互討論,激盪出更多的法律議題及因應方針。
誠如座談主持人吳燦院長所指出的,1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民法官新制,第一波適用的案件類型都是涉及剝奪生命法益之罪,多為重大、社會矚目案件,第一波施行是否能成功而使國民法官新制為社會所接受,將為整個司法改革最終能否得到人民信賴的重要指標;除了第一審審理應予深化外,上級審如何在尊重國民法官審判的前提下,發揮客觀審查救濟的功能,也是值得注意的課題,透過今天專題講座充實的課程與深度的討論,已為國民法官制度之上訴審運作方式描繪出概括的輪廓,也讓包含法官、檢察官、律師在內的法律實務專家有了初步的理解,朝向國民法官制度的順利施行邁進了一大步。
自110年6月起,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高分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等,皆將陸續舉辦上訴審模擬法庭活動,此外,各地方法院模擬法庭活動亦如火如荼辦理中,模擬法庭期程、研習會及其他國民法官制度等各類活動資訊,皆歡迎至司法院網站「國民法官」專區之「國民法官活動行事曆」項下瀏覽查閱(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2047-1.html)。
- 發布日期 : 110-05-14
- 更新日期 : 110-05-14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