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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新制施行兩週年:逐步實現以「國民」為本的國民法官制度

      《國民法官法》自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迄今已屆滿兩週年。為我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之濫觴,為求制度穩健發展,並適時檢討制度之利弊良莠,司法院除研擬各種配套措施外,亦積極推動各種質性及量化調查研究,期許藉由收集、分析實證數據,策進制度,即時回應審判實務所需。

       回顧新制施行以來,確實為我國刑事審判整體環境帶來新風貌:

一、偵查、審判效率提升,民眾參與度與認同度亦逐步提高
       統計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兩年之各地方法院新收案件,112年各地方法院新收案件數為108件,113年增加為177件;112年第一審審結案件數雖僅為16件,惟於113年已增加至65件,這兩年度判決確定案件數亦高達27件(112年一審判決確定4件;113年一審判決確定7件、二審判決確定5件、三審判決確定11件)。由上開實證資料可知,新制實施首年度因檢察官對新制尚處於摸索階段,無論是指揮員警蒐集證據或提起公訴均較為謹慎、保守,惟隨著各地院陸續審結案件,各地檢署逐漸熟悉國民法官案件之法庭證據呈現方式,並陸續完善偵訴銜接制度,113年國民法官起訴案件數相較於112年度提升約60%。且因審檢辯逐漸熟悉國民法官制度下之言詞表達、證據調查及簡報製作等法庭運作模式,113年度審結案件較112年度成長4倍,整體起訴案件雖非甚多,然相較首年度制度運作情形,審檢辯已逐漸熟悉國民法官制度之訴訟運作模式,法庭活動亦愈發積極、充實。此外,現階段國民法官法適用對象為「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重罪案件,相較於新制實施前,當事人對法院判決結果多積極尋求上訴救濟,且案件經上級審反覆撤銷發回,使案件在審級間流連徘徊,難以定讞者亦所在多有,惟112年、113年一審確定之國民法官案件高達11件、二審、三審確定案件分別有5件、11件,且迄今尚無經二審、三審法院撤銷發回之案例,據此可見國民法官案件歷經精緻之蒐證及起訴、準備程序詳盡之爭點整理、審理程序簡明易懂,且以爭點為中心之集中、迅速之證據調查及辯論後之判決結果(包含有罪與否及量刑)更具說服力,亦較能使檢察官、被告、辯護人甘服判決結果,且上級審在一審已落實嚴謹證據調查程序下,亦均能貫徹「事後審」立場,嚴格審查二審調查新證據之聲請,充分尊重國民法官法庭之判決結果。
       同時,國民法官法庭實務運作下,「以人證調查為中心」、「被告訊問先行原則」、「鑑定人解說先行模式」等證據調查模式之轉變,除較一般刑事訴訟更能落實直接審理、言詞審理等審判基本原則外,以言詞陳述取代書面調查,亦有助於國民法官法庭迅速理解證據調查之內容,實現「以眼見耳聞即能理解」之審理程序,將國民法律感情反映至判決中,增加社會及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之信賴度。
       又根據司法院甫完成之「113年一般民眾對國民法官制度認知調查」報告顯示,民眾「聽過國民法官制度」之比率上升至79.5%;認同「國民法官制度能讓臺灣司法變得更好」的比率高達82.1%;「擔任國民法官的意願」亦提高至61.2%。國民法官制度實施屆滿2年後,民眾對新制之認知度、認同度及參與意願均有提升。且參諸112年度「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報告」顯示,絕大多數國民法官均認為其能在終局評議時充分表達意見,且均能對論罪及量刑事項充分討論,可知國民法官在經過嚴謹、細緻之罪責及量刑證據調查程序及辯論程序後,終局評議時均能獨立思考,暢所欲言,聚焦案件爭點,進行深入討論,益認國民法官案件之判決結果應均能反映不同社會背景民眾之生活經驗、多元觀點及法律感情,本院也期待國民法官參與審判過程中所獲得之感受、體驗及感想,能夠透過意見分享會、媒體報導、國民法官口耳相傳等方式向外擴散,持續提升整體社會對國民法官制度之認同及肯定,使國民法官新制能夠在我國向下扎根,成長茁壯。

二、強化保護與精進制度,確保國民法官安心參與審判
       司法院致力於確保國民法官能夠在安全、無憂的環境下履行職責,並推動多項保護與照料措施。除強化國民法官之個人資料保護外,並致力於強化國民法官公假權益,確保輪班制工作者亦得確實地請休公假參與審判;為守護國民法官心理健康,各地方法院亦擬定有心理照料執行計畫因地制宜地提供國民法官審前、審中、審後完整的心理支持,守護國民法官心理健康;對有照護長者及未滿6歲以下幼兒需求之國民法官,司法院亦擬定有長照喘息及臨時托育執行方案,即時提供協助,期使國民法官得安心無虞地參與審判。
       為充分傾聽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之感想及意見,司法院於113年首度規劃「國民法官回娘家」經驗分享會活動,首輪次共舉辦完成26場次,合計219名國民法官參與,並對國民參與審判之印象、檢辯訴訟活動及評議之過程、參與審判之負擔、國民法官權益及照料措施等各項議題提出許多寶貴意見及回饋,本院亦計畫將分享會相關紀錄上傳至本院網站供各界參閱。此外,本院亦擬於今年起辦理國民法官「專業人士意見交流會」,於國民法官案件審結後,由審檢辯共同召開交流會,針對起訴及審理程序中之事項進行回顧及檢討,分享成功案例、尋求改善方案及強化審檢辯三方之合作,此除有助國民法官制度運作之精進外,亦可提供法官、檢察官、辯護人自我評估各種訴訟活動實施之成效。
       此外,司法院亦持續邀請專精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外國學者專家來臺進行專題演講,以借鏡外國法制及實務經驗,並通盤檢討及規劃符合現今審判實務所需之國民法官專業課程,精進、提升法官、檢察官及辯護人專業能力,確保審判品質與制度的穩健發展。

三、掌握實務現況,提出策進建議
       司法院成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下稱成效評估委員會)」,展開為期六年的成效評估,每年定期公告施行成果。成效評估委員會於113年已發布施行首年度「國民法官問卷調查報告」、「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報告」及「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報告」,報告全文均可至本院網站「國民法官專區」-「成效評估」項下查閱。
       針對成效評估委員會認為同時存在數套量刑系統,可能反而使國民法官對量刑行情產生困惑,增加國民法官量刑之負擔,故應使量刑系統單一化之建議部分,司法院業於113年11月完成「事實型量刑資訊系統」判決資料之即時更新,提供國民法官法庭查詢相類似案件之最新量刑分布,並同時開放予民眾查詢使用,至「(一代)量刑資訊系統」、「量刑趨勢建議系統」、「評價型量刑資訊系統」,則僅供本院內部參考與研究使用;另就成效評估委員會提及量刑鑑定量能不足、鑑定質量難以確保,以及各機構或醫院對量刑鑑定認識不足等問題,本院除已委託臺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向各地醫療院所說明量刑鑑定之本質、內容及實施方法,提升鑑定人對量刑鑑定之認識外,現亦刻正妥適研擬較為簡易、迅速之科刑資料調查工具,以茲因應。

四、展望未來:審檢辯攜手合作,讓司法更貼近人民
       國民法官制度施行迄今屆滿兩年,期許審檢辯三方持續攜手合作,讓國民法官制度穩步前進,司法院未來將持續檢討制度施行狀況、完善國民法官配套機制,確保國民法官制度能夠長遠發展,讓司法更加貼近人民期待,落實國民法官制度旨在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司法之瞭解及信賴之立法意旨。

  • 發布日期 : 114-02-10
  • 更新日期 : 114-02-10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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