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法院自110年7月1日起上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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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迅速、妥適、專業之商業事件審理程序
商業法院四大改革
(1) 紛爭處理專業化:設置專門處理重大商業事件之專業法院
(2) 紛爭解決快速化:調解前置、律師強制代理以迅速解決問題
(3) 案件審理科技化:運用電子書狀傳送系統及遠距訊問審理
(4) 案件進行妥適化:運用當事人查詢制度並商定審理計畫
想知道更多嗎?請上司法院商業事件專區。
- 發布日期 : 110-07-01
- 更新日期 : 110-05-13
- 發布單位 : 民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