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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法律見解,司法穩定可期—大法庭成立典禮致詞

統一法律見解,司法穩定可期

大法庭成立典禮致詞
 

今天,是最高法院大法庭開始運作的日子。2011年五月時,我曾在釋字第687號解釋提出意見書,建議判例制度應予變革,一直到現在,能夠親眼見證大法庭正式上路,我的心中是非常澎湃、感動的。從這一刻起,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這是在場的各位,以及諸多關心司法改革的人共同努力的果實。未來,統一法律見解的方式將更符合司法權的本質、也更能兼顧法安定性及審判獨立的要求。

人民對司法有所不滿,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裁判見解不一致。類似的案件,遇到不同的法官,卻可能有不同的結果,人民不免覺得訴訟像是在碰運氣,對司法的信心自然打了折扣。只是,過去的判例、決議機制,雖然有助於化解部分裁判歧異,但並未涵蓋所有法律爭議,針對沒有作成判例、決議的眾多法律問題,終審法院各庭即使見解歧異,也不受到拘束,法官可以各吹各的調。由於許多法律爭議仍存在見解的分歧、不一致,司法欠缺穩定性、可預期性的問題,也就長期沒有獲得改善。

所幸,在大法庭施行之後,如果不同裁判之間存在見解歧異,或想挑戰既有見解,都必須交由大法庭作成裁定,使所有法律體系中的法律見解爭議,都可以得到統一的答案。如此一來,人民便不必再擔心法院初一十五不一樣,能夠信賴司法是公正的、可預期的。

另外,我也要強調,相較於判例、決議主要是透過法官的內部討論來產生,大法庭必須對外公開,舉行言詞辯論,讓檢察官、當事人的律師、甚至是專家學者都參與進來表達意見。而我相信,當統一法律見解的過程必須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當社會上的多元觀點有機會進入法庭、影響法官,人民也會更願意相信,司法的決定是周全的、經得起考驗的。

在我眼中,大法庭的正式上路,象徵著司法改革已逐漸看到成果,司法將更加穩定、可預期,而且願意面對全民,持續與社會保持溝通、連結。這和其他各項正在推行中、或已逐漸上軌道的司改措施一樣,都是希望打造一個更加公正、更為人民所理解、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而我相信,在最高法院鄭院長,以及全體司法同仁的努力之下,大法庭會是重要的基石,為司法與人民間的良善互動,奠定堅實的基礎。謝謝大家。

  • 發布日期 : 108-07-04
  • 更新日期 : 108-12-30
  • 發布單位 : 院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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