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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院關於徐姓法官霸凌同事一事新聞稿

關於某報導提及本院徐姓法官霸凌同事,導致書記官及法助頻繁更換之事件,本院說明如下:

壹、書記官部分:

徐法官於去年8月底從簡易庭調動至本院民事普通庭後,配屬徐法官之書記官接股不久,隨即至台北受訓1個月,且申請於今年1月間統一調動他院獲准,受訓後回來因育嬰需求,於去年11月間請育嬰留職停薪,在此情形下,法院為讓徐法官可以安心工作,商請另一位育嬰中的書記官銷假返院專責代理,嗣於今年一月中書記官統一調動時,改配置統一調動之書記官予徐法官,所以該股並無報導中頻繁調動書記官之情形。

貳、法助部分:

而徐法官所配屬之法助於今年一月間,確曾以身心狀況不佳,擔心無法做好法官要求之工作為由,要求調離該股,並請假休養,經本院評估其身心狀況後,於其銷假上班時,隨即將其原本工作與民事庭僅有之一位支援法助做調換,惟該調換給徐法官之新法助於上任後,即上簽辭職並開始休假,在等待新法助到職期間,因本院並無其他法助可供調派,依慣例由支援法助支援,若無支援法助始啟動法助代理機制,但顧及支援法助身心狀況,徵詢該支援法助意見後,其表示自己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站起來,希望在新法助到職前,仍可以支援徐法官的法助業務,本院因而尊重其意願,由其支援徐法官,並告知若期間覺有不適,可隨時停止其支援,亦無報導中法助經向法院求助,卻仍被要求以支援名義,繼續和徐法官共事,讓當事人相當痛苦之情事。

參、法官部分:

一、有關報導本院徐姓法官涉及不當言行、霸凌等事,本院業已啟動自律程序,進行調查。
二、報導中之助理現係支援法助,將不再繼續支援徐姓法官,本院並將尊重該名法助之意願,持續對其進行必要之關懷及保護措施。
三、本院將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護短之態度進行調查,調查結果,若確有違失行為,將依法處置。

  • 發布日期 : 112-02-15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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