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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方法院抽選11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新聞稿

花蓮地方法院抽選11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Ⅰ

「112年國民法官正式登場!你準備好了嗎?」

花蓮地方法院抽選11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新聞稿

       國民法官法於民國109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正式成為我國司法制度的一環,歷時2年後即將於112年1月1日實施,為將此審判重任交由來年受選任之刑事案件國民法官,本院依國民法官法及相關子法規定通知花蓮縣政府辦理抽選「11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於今日(16日)下午4時假該府統一採購開標室公開辦理抽選程序,抽選人數總計4,500名。

       本日抽選程序由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李副處長葳主持,本院刑事庭黃庭長鴻達、國民法官科羅科長仕健、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張主任檢察官立中共同到場見證,抽選程序由縣府人員依法規規定操作電腦程式隨機抽選,全程公開、透明。

       本院以歷年資料評估112年符合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件數為9件,佐以本院近年辦理模擬法庭之候選國民法官報到率為基礎計算,所需備選國民法官人數計4,500人;依國民法官法及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與管理辦法規定,符合擔任國民法官積極資格為年滿23歲,且設籍滿4個月之花蓮縣民,本院指定花蓮縣政府於9月15日篩選製作具上開資格民眾之積極資格人口清冊,人數共計257,582人;本日抽選程序即由前開人口清冊之大水庫名單中隨機抽選出4,500人,後由花蓮縣政府將抽選結果附加電子簽章碼後,造具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並線上傳輸予本院。

       今日抽選程序圓滿完成,後續將由本院組成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利用司法院建置「個人資料資料庫自動化檢核系統」進行國民法官法規定之各項資格篩選後,造具「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供112年國民法官案件使用;相信透過國民參與審判,國民法官可於個案中提出不同看法及視野,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讓司法判斷內涵多元且豐富,並提升民眾信賴度,打造穩固的司法地基。

  • 發布日期 : 111-09-16
  • 發布單位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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