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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專區揭牌啟用暨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

花蓮地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Ⅰ

劃定專區,科技審理,心輔照護

       國民法官新制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除了不斷模擬演練案件外,打造隱密安全環境,讓走進法院的國民法官,在最舒適無慮的空間與職業法官合審合判,勇敢為司法發聲,真正落實國民法官制度宗旨。

       本院國民法官法庭選定本院原民事庭大禮堂進行改造,其他相關空間與既有的民事暨簡易庭以管制門隔開,劃定專區,規劃國民法官法庭、評議室、選任會場、密證室及休息室等設施,歷經一年多,終於在8月16日正式揭牌啟用。

       司法院副秘書長周占春副秘書長蒞臨揭牌儀式,他在致詞時說:「國民法官新制施行後,精緻司法將轉換為核心司法,這對法官、檢察官、律師三方都是一大挑戰,每一次的模擬案件,都是以後國民法官審理的基礎」、與會來賓花蓮高分院院長陳真真也提到,希望新制上路,花蓮地區國民都能勇於嘗試,參與國民法官案件審理,法律扶助基金會會長林國泰律師更藉機呼籲,法扶律師還有大半的律師尚未熟悉國民法官新制,剩下不到4個月的時間,法扶會積極安排教育訓練及線上課程,希望律師們可以跟上法院的腳步。

       自國民法官法制定以來,模擬演練的腳步一直在走,本院刑事庭把握最後的演練機會,在專區揭牌啟用儀式後排定4天的模擬法庭活動,包括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審理程序、量刑評議、宣判、座談會,從硬體設備、軟體設施到人員照護,面面落實,細細檢視。

       司法院致力推行的中文語音辨識系統,也在本次模擬法庭中首次亮相,透過「指向性麥克風」,不論誰在說話,都能辨識為文字呈現,再由書記官立即編修記載於筆錄上,此外,當雙方對之前陳述有爭執時,也能立即影音回放,排除爭議,審理細節點水不漏。

       此外,為了舒緩民眾初任國民法官的壓力與不安,本次模擬法庭特別請本院心理輔導員李亦珍到場,安排心理預防課程解說,提供專業照護,未來針對國民法官案件也會特別聘請心理諮商專家參與。

酒駕致死案例改編,挑戰審檢辯說服能力

      本次演練案例選定本院已判決確定之酒駕致死案件進行改編,符合依國民法官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之國民參與審判案件類型。

       起訴事實為被告駕駛小客車上路,行經設有閃黃燈路口以每小時車速120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駛,且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與騎乘機車之被害人發生車禍事故,造成被害人送醫不治身亡,被告肇事後經送院抽血檢驗,測得其血液中濃度達百分之0.221,檢察官以修正前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項前段起訴被告酒醉駕車致人於死罪。

       由本院刑事第一法庭黃鴻達庭長、戴韻玲法官、吳明駿法官分別擔任本場模擬法庭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花蓮地檢署曹智恒檢察官、黃曉玲檢察官為公訴人,洪珮瑜律師、林之翔律師為辯護人,被告、告訴人則由本院同仁扮演,另外特別邀請最高法院吳秋宏法官、東華大學范耕維助理教授、銘傳大學許戎沂助理教授為活動評論員。

       本案主要爭點包括:被告駕車時,血液中酒精濃度是否有達0.05以上?被告駕車時是否知悉其體內酒精濃度成分未退卻,即駕車行駛於道路上?被害人之死亡結果與被告飲酒駕車間是否有相當因果關係?被告肇事前車速為何?被告駕車時有無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致不能安全駕駛?

       多達五項爭點,在審理程序中檢察官花了1個小時說明各項證據鞏固起訴事實,辯護人以相當時間對各項爭點提出證據抗辯,法檯上的國民法官人人拿出筆記本詳細記載,對於「酒精濃度超過0.05」、「不能安全駕駛」、「偽陽性」、「相當因果關係」、「與有過失」等等專業名詞,提出疑問,深怕錯過任何關於做出判決結果的重要訊息,審判長即時釋疑,檢察官、辯護人白話表述,為獲得國民法官的支持使出渾身解數。

量刑評議說明釋疑,國民法官勇敢發聲

       在檢察官起訴「酒駕致人於死罪」及辯護人堅持「過失致死罪」,從「開審陳述」、「不爭執、爭執事項各項證據調查」「詢問被告」、「事實及法律辯論」、「詢問告訴人」、「科刑資料調查」、「科刑辯論」,歷經兩天的審理程序,最終評議被告成立酒駕致人於死罪,判決有期徒刑三年五月,與真實案例相差不遠。

       三小時的終局評議,從評議程序及規則說明、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刑之加重、減輕事由,褫奪公權、沒收,每個階段都給予國民法官充分表達意見機會,避免引導,勇敢投出屬於自己的一票。

       座談會上,參與本次模擬法庭的國民法官們分享心得時,有人為法官發聲:「以後再也不說什麼恐龍法官了,如果聽到有人說,我會罵他」,有人讚賞:「國民法官制度很好,司法透明度高,才能達到公平、公正、公開」、「國民法官法庭專區環境舒適、休息室可以完全放鬆」給予正面評價、也有人自省:「自己開車要更小心」、「參與後才知道自己法律的欠缺」。

       范耕維助理教授引用日本裁判員制度經驗建議檢辯雙方要注意避免重複調查,可以利用剪輯方式精簡內容,節省時間,讓審理程序更流暢。吳秋宏法官則提到本次模擬案件從準備程序就以合議庭方式進行,終局評議時,陪席法官解釋評議程序及規則簡明易懂,層次分明,審判長適時補充說明,讓國民法官理解,形成心證,投出自己的一票,是他參與過多次模擬法庭未曾見過,屬於花蓮地院獨有的特色,給予正面肯定。

       許戎沂助理教授則提出:刑事訴訟程序基礎原則的告知何時適切?如何避免權威效應?提示爭點與相關證據時,如何使國民法官迅速回憶?評議意見書的用語是否能讓國民法官充分理解?都是國民法官法上路後審檢辯三方面對真實案件時應該深切思考的核心。

       最後,本院許仕楓院長除了感謝參與本次模擬法庭活動的所有人員,更表示,國民法官法即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在不到4個月的時間裡,本院仍會為打造國民安心參與審判的法庭殿堂,持續努力!

  • 發布日期 : 111-09-01
  • 發布單位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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