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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辦理元宇宙相關議題的規範困境專題演講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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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社群媒體巨擘臉書(Facebook)於110(2021)年10月底宣布公司將更名為「Meta」,並全力投入打造元宇宙(Metaverse)發展後,全球各界包含法律社群在內,均掀起元宇宙將如何改變社會的討論風潮。士林地院為使同仁能即時了解此一科技發展對於未來法律規範的影響,特於111年3月25日邀請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劉靜怡教授,進行「元宇宙相關議題的規範困境」之專題演講。本次演講吸引多位法官、律師報名,連同本院同仁共計有50人到場聆聽與會。

劉教授為研究網際網路及相關隱私權保障之專家,長期參與國際科技發展社群活動,早期曾參與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分配組織(Internet Corporation of Assigned Name and Numbers)之建制,奠定當今網際網路中IP 位址及網域名稱之治理模式,晚近也受邀成為人工智慧全球夥伴之資料治理專家小組成員(Expert of WG on Data Governance Global Partnership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因此,劉教授對於元宇宙及其相關議題,可以參與網路發展脈絡之哲學及歷史觀點,分享親身參與之經驗與想法。劉教授首先說明元宇宙概念之源起,再說明架構元宇宙之基本關鍵要素,接著劉教授指出:網際網路從一開始有著去中心化、民主化、自由化、個人解放與賦權的樂觀想像(Web 1.0),卻發展成有少數超級強大的公司主導極高比例之通訊及商業活動,藉由服務條款協議建構起強大集中式控制的數位工業時代(Web 2.0)。現已到來發展中的元宇宙時代,則又再次致力於網路的去中心化及民主化,希望利用數位資產力量,重新對於個人賦權(Web 3.0)。現有的非同質化代幣(NFT)技術,以及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即彰顯出此自由精神。

對於元宇宙涉及的法律議題,劉教授廣泛地羅列出許多可能的規範困境,包括:元宇宙運行所需技術將全面性地掌握個人所有活動,甚至包括思考邏輯、應對態度及價值觀等資料,因而衍生的隱私權保障議題即十分重要與嚴峻;現有世界中許多犯罪活動,亦可能在元宇宙中複製或發展,諸如:竊盜、賭博等傳統犯罪,在元宇宙中又該如何詮釋?傳統金融監理及反洗錢規範,甚至某些法域對於外資之管制,在面對元宇宙內之虛擬通貨,又應如何適用?乃至於參與元宇宙內的平台商、內容服務供應商以及用戶,均可能有個人資料之跨境傳輸,又應如何調和各國資料傳輸之規範,並處理可能存在的資料在地化爭議。劉教授特別關心元宇宙技術對於言論自由、隱私人格權、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等基本權可能的限制或侵害。全場演講內容豐富並深具啟發性,最後在與會者意猶未盡中劃上句點。

  • 發布日期 : 111-04-07
  • 發布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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