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疫情二級警戒延長至11月1日,花蓮地院維持既有防疫措施新聞稿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日前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延長至11月1日。本院秉持防疫優先原則,除依司法院公布之防疫指引外,維持既有防疫措施(https://hld.judicial.gov.tw/tw/cp-8637-508163-23c50-311.html),以利防疫及公務持續穩定運作。
本院將視疫情發展,依據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最新防疫指引規定,適時滾動檢討相關防疫作為,以提供同仁及洽公民眾之安全環境。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110-10-19
- 發布單位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