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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聲羈字第80號被告曾OO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新聞稿
本院110年度聲羈字第80號被告曾00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案件說明如下:
本件經法官訊問後,被告坦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犯行,但否認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犯行,惟有卷內事證可憑,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審酌被告於調詢、偵訊時前後供述不一,與另一共犯曾00有親屬關係,本案尚有證人未到案,被告又曾刪除與共犯間之通聯紀錄,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證據之虞、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衡諸被告所涉犯嫌之規模及金額,對社會秩序及相關財產所生危害非小,認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受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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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0-03-19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