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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少家辦理「公務員服務法制與實務案例研析」專題課程

為強化同仁對人事法令之瞭解及提升公務紀律,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於民國115年8月27日邀請國家安全會議陳珮婷主任講授「公務員服務法制與實務案例研析」專題,並由涂院長秀玲為課程開場進行引言。
陳主任針對《公務員服務法》之四大核心規範,包括經營商業限制、兼職限制、旋轉門條款及保密等其他義務規定,以及實務懲戒案例進行深度剖析。在「經營商業限制」上,詳細釐清經營與投資之分野,強調實務上除擔任負責人之形式認定外,尚含括實質有無從事違法事實之具體認定;在「兼職限制」方面,除依法令之合法兼職情形外,其餘常被詢問之登錄為保險業務員、兼開計程車與代駕、從事長照服務,或是與他人約定拍攝商品業配影片、撰寫業配文章等商業代言,均在禁止之列;此外,陳主任亦就「旋轉門條款」及攸關公務紀律之「保密、發表職務言論、服從與保持品位義務」詳予敘明,提醒同仁在網路社群發言應謹言慎行,平時應恪守公私分際,精確掌握權利與義務之界線,並提醒同仁公務員服務法乃公務員行為及義務之根本規範,應切實遵守。
課程最後,陳主任期盼同仁能將「行為規範,內化於心;知法守則,弊病不生」之理念落實於公務生涯中,同仁表示從實際案例中更能理解公務員應遵守之行為分際,並為課程畫下完美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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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5-09-01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