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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正式啟用「無障礙服務台」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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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使身心障礙者可以與其他人於平等的基礎上近用司法,且提供合理、便利及無障礙的友善司法環境。本院除原本即設有無障礙通道、無障礙停車位、廁所、電梯、電梯點字板等無障礙設施外,並於民國115年7月6日正式啟用「無障礙服務台」,於本院一樓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設置「無障礙服務台」,提供輪椅借用、NVDA軟體、點字板、手寫板、桌上型擴視鏡、全罩式耳機、無線鍵盤等,以便利身心障礙者接洽、諮詢,並備置無障礙服務調查表提供或協助身心障礙者填寫,以儘早確認民眾之需求,及提供有關訴訟或非訟事件書狀撰寫的服務,或協助身心障礙當事人洽辦法律扶助等。

       無障礙服務適用對象不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義的身心障礙為限,尚未領得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已超過有效期間,或無法歸類為特定障礙類型的短期或暫時性損傷,或僅領有重大傷病卡,或外國人自始無法取得身心障礙者證明者,若有協助需要即可向法院表明,無需抽取號碼牌,由專人提供適當之司法協助。

       於本院「無障礙服務台」設置之「無障礙服務調查表」可於開庭前或到院時送交法院,亦得以電話、E-mail或寄回等方式,事先向法院提出需求,本院將在現有設備範圍內,提供服務或為合理調整,如提供桌上型擴視機、全罩式耳機、點字板、手寫板、輪椅、攜帶合格協助犬出入法院、志工人員協助引導、手語通譯、同步聽打人員或專業、信任之人陪同應訊等,打造友善身心障礙者的司法環境,確保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的權利得以確切落實。

  • 發布日期 : 115-07-06
  • 發布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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