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院辦理民事調解研習,研討調解團隊分工及調解技巧

為精進民事調解專業知能,本院於115年5月12日舉辦民事調解委員研習課程,上午課程邀請臺東地院楊法官憶忠與林司法事務官雅芳分享調解團隊分工經驗,兩名講座過往皆有承辦調解業務,擁有豐富實務經驗與高績效調解紀錄;下午課程邀請臺東地院資深調解委員陳秀榮、吳振貴,分享近來年因詐欺、洗錢等案件暴增所需調解之技巧及交通事故進行調解之眉角。
本院張院長宏節於致詞時表示調解制度作為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之一環,於現今司法實務中具有相當重要之地位與功能。透過調解程序,不僅能有效減少訴訟案件進入正式審理程序,紓解法院訟源與審判負擔,節省當事人訴訟所需耗費之時間、勞力及費用,調解制度更有助於降低雙方對立情緒,修補彼此裂痕,達成兼顧法律與情理之解決方案,可實質且完整解決紛爭。
上午課程,楊憶忠法官首先分享臺東地院調解團隊之人員配置、業務分工及案件運作模式,並說明法院推動「調解先行」制度之理念與成效。指出專業且積極之調解團隊對於紓解法院訟源具有關鍵作用,透過法官、司法事務官及調解委員間之密切合作,能有效提升調解成立率,減少當事人進入訴訟程序所產生之時間與成本負擔。此外,楊法官結合自身多年實務經驗,分享多件親自處理之調解案例,亦特別提醒調解筆錄製作時應注意事項。接續課程由林雅芳司法事務官分享完善且有效率之行政作業,對於提升調解程序順暢度及當事人參與意願具有重要影響,因此臺東地院積極推動調解行政流程簡化措施,包括調解期日前由法官助理以簡訊通知當事人、強化案件聯繫機制等,均有效提升調解效率與到場率,並分享調解程序進行時之應對技巧與溝通心法,包括如何運用適當語氣緩和當事人情及面對高衝突案件時之應變方式等,內容兼具理論與實務。
下午場次先由陳秀榮調解委員講授詐欺案件調解實務,陳秀榮調解委員提醒於處理此類案件時,需仔細檢視檢察官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涉案角色及適用法條,以利掌握案件全貌及當事人間法律關係。說明調解技能運用原則即為「水性原理」,即在調解程序中,調解委員要有如水般能隨時應付現況突變的能力,俾能隨時掌握現況,令當事人由衷信服,進而願意接受調解委員所提出方案,深具調解實務參考價值。隨後,由吳振貴調解委員針對車禍事故案件中常見之責任認定、賠償範圍及保險理賠問題進行說明,並分享調解過程中應注意之細節與技巧,包括如何避免情緒性對立升高,以及如何運用適當語句引導雙方理性溝通等。其授課內容深入淺出、生動精闢,除分享實務案例外,亦與本院調解委員就近期處理案件所遭遇之疑義進行熱烈討論,彼此交換實務經驗與處理心得,共同研商適切之因應方式,現場互動熱絡,充分展現調解實務交流與專業學習之成效。
未來,本院亦將持續辦理相關專業研習課程,持續提升調解委員之專業能力與調解品質,進一步發揮調解制度化解紛爭、促進社會和諧之功能,提供民眾更優質、有效率之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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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5-06-02
- 發布單位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