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職教育與會面交往服務的實務運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辦理家事調解委員專業研習
為增進家事調解委員於調解程序中對親職教育課程及會面交往服務制度之理解,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於115年3月27日辦理家事調解委員專業研習,邀集辦理親職教育課程及親子會面交往服務之相關單位進行經驗分享與交流,上、下午場次合計逾100人次參與。
涂秀玲院長於開場致詞時表示,親職教育課程的重點,不在於教導父母如何養育子女,而是在家庭關係發生衝突或變動時,引導父母思考如何保護孩子,並建立適切的親職觀念;而會面交往能否順利進行,也仰賴此一基礎,讓孩子在關係轉變中仍能保有安全感,在穩定與關愛的環境中成長。
上午場次為「辦理親職教育課程經驗分享」,邀請實際承辦或帶領本院親職教育課程之單位,包括高雄市家庭教育中心邱月櫻主任、高雄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召集人蘇森永老師及兒童福利聯盟代表黃英琪副處長,說明本院現行親職教育課程及團體之運作模式及執行情形。邱月櫻主任指出,高雄市家庭教育中心與本院自104年起即展開合作,初期以婚姻教育為切入主題,後續逐步擴展至親職教育及子職教育,並辦理兒少工作坊等多元課程,另亦提供家庭教育諮詢專線,協助家長面對各類親職教養議題。實際帶領課程之蘇森永老師及兒童福利聯盟黃英琪副處長則進一步說明,親職教育課程及團體所關注的核心在於「家長關係」,透過課程協助父母在關係變動中重新理解其親職角色,逐步建立較為穩定之合作關係;即使彼此互動仍有困難,仍應將重心放在子女需求上,在可掌握之範圍內穩定自身角色,並協助子女理解父母關係之變化不等於親子關係之改變,以維持其安全感。與談人林淑玲諮商心理師回應表示,離婚不僅是法律關係的終止,更是另一種關係的開始,實務工作中應避免急於說服或講道理,而是透過建立關係與理解,協助當事人逐步調整與因應。
下午場次為「親子會面交往服務經驗分享」,由兒童福利聯盟代表林玟秀副主任、聖功基金會代表鄭士豪督導,以及承接高雄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監督會面服務之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代表王姍棉社工,說明各單位辦理會面交往服務之運作模式,並就實務觀察與執行困境進行交流。三組分享單位均指出,實務上常見子女於不同照顧者面前出現「忠誠議題」之反應,如在同住方前壓抑與探視方互動之情緒、於會面結束時出現與探視方分離困難之情形等「表現行為」,因此除同住方有責任協助孩子能順利與探視方進行會面外,雙方亦應結合兒童發展階段加以理解子女之情緒狀態,以維持會面交往之穩定進行。與談人賴月蜜副教授回應表示,會面交往不應僅侷限於固定場域,而應儘可能貼近過往家庭互動情境,透過共同活動重建親子連結,並放大正向互動經驗;會面交往之目標不僅在於完成會面,更在於讓子女於會面過程及返回主要照顧環境後,皆能維持情緒穩定與安全感。
上、下午課程最後均安排綜合交流座談,與會之法官及調解委員踴躍就自身實務經驗提出疑問,向分享者及與談人進行交流,現場互動熱絡;透過不同專業觀點之交流與回應,不僅加深對親職教育及會面交往服務制度之理解,亦有助於將相關觀念運用於調解情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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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327調委研習新聞稿PDF99 KB
- 發布日期 : 115-04-07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