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家事調解研習新聞稿

為提升家事事件調解之專業品質與人性關懷,本院於114年1月9日舉辦家事調解委員年度研習課程。本次研習特別邀請彰化基督教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王俸鋼醫師,以及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郭麗安教授,分別就「與人格違常者的互動與調適」及「性外遇調解與調解中之性別議題」進行專題講座,透過跨領域視角,協助調解委員深化對複雜心理特質與性別創傷經驗議題之理解,進而提供更具專業性與同理心的調解服務。
上午場課程由王俸鋼醫師主講,針對調解實務中常見之人格違常議題進行解析。王醫師指出,人格(Personality)源自拉丁文「persona(面具)」,係指個體相對穩定的心理特徵與行為模式,並說明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中人格障礙之分類,包括A群(奇怪詭異)、B群(戲劇化、情緒化)及C群(焦慮害怕)。其中,調解現場較具挑戰者,多為B群人格特質,如反社會型、邊緣型及自戀型人格,其高度情緒化與戲劇化反應,往往使溝通陷入僵局。
王醫師並引用神經科學研究,說明前額葉皮質功能受損,可能導致社會與道德行為調控能力下降,使當事人缺乏同理心、悔意及長期規劃能力。另從行為經濟學觀點指出,人類決策並非全然理性,易受「定錨效應」、「折衷效應」與「展望理論」影響。王醫師強調,調解委員面對人格違常者時,應避免陷入「說服」或「拯救」的角色,而應理解其心理特性,堅守程序規則,建立清楚且穩定的心理界限,方能避免捲入情緒漩渦,並有助於引導出可行的溝通策略。
下午場課程由郭麗安教授講授,聚焦性外遇調解及相關性別議題。郭教授介紹國內外有關外遇之統計資料,指出外遇的發生比例與社會認知,會隨文化背景、性別與年齡層而有所差異,並進一步探討網路性愛(Cybersex)對親密關係所帶來的新挑戰。她說明外遇動機會隨生命階段而轉變,調解委員若能掌握不同年齡層與性別差異,有助於調整介入策略。
郭教授特別提出「創傷知情」觀點,說明外遇事件往往造成被害方信任瓦解與自尊受損,調解成功的核心在於肯認委屈者的現實,引導外遇者真實看見對方的痛苦,而非僅止於形式上的道歉;同時,也需覺察外遇者自身可能承載的創傷經驗,使雙方的現實都能被理解與肯認,進而協助當事人跨越憤恨,尋求在心理與實質層面皆可接受的出路,無論是關係修復或理性分手,均能為協商創造空間。郭教授亦提醒,父母若能建立相對友善的互動模式,方可避免子女捲入衝突,進而保障兒童最佳利益。
本次研習結合精神醫學的理性分析與諮商心理的溫暖視角,內容兼具理論與實務。與會調解委員普遍表示,課程有助於提升處理高衝突家事案件之專業能力,並深化對性別與心理創傷議題的敏感度,對未來家事調解實務助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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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5-01-15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