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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行政聯繫 法院與縣府攜手優化少年安置與開庭陪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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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持續強化地方司法與行政部門於少年事件處理上的橫向聯繫及資源整合,本院特於民國114年12月16日召開「處理少年事件聯繫會議」,由張宏節院長主持。花蓮縣政府顏副縣長新章率領相關局處主管及業務同仁出席,並與本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庭長、調查保護室全體同仁及少年及家事紀錄科長齊聚一堂,就少年事件處理機制進行深入交流。

      張院長於致詞時,首先感謝花蓮縣政府長期以來在少年輔導及資源連結上對法院的支持與協助,並指出少年事件不同於一般民、刑事案件的審判性質,更需仰賴司法與行政間的相互協力,方能落實《少年事件處理法》協助少年健全自我成長之立法精神。顏副縣長則回應,縣府一向將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視為重要項目,未來將持續整合跨部門力量,透過「司法—行政」雙軌合作,提供轄區少年獲得更完善的司法保護及行政資源支持。

       會議首先由各相關單位就前次會議決議內容提出執行情形報告,內容包含:夜間無法責付返家少年,由縣府人員陪庭責付或進行安置等臨時照顧業務,以及本院與縣府社會處合辦之「數位性別事件輔導團體」,並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花蓮及玉里就業中心合作推動法院駐點之少年轉介就業服務內容等;相關單位表示,未來將持續精進並落實各項輔導與支持計畫。

       隨後,會議針對本次提案進行具體合作細節討論,並達成三項重要決議:一、關於少年司法安置費用(包含一般及身心議題少年)及零用金之經費差額,將持續依循既有合作慣例辦理,以確保司法及社政安置少年均享有一致且無差別的照顧待遇;二、為提升司法安置少年尋覓適切安置處所的效率,縣府社會處將建置專責聯繫窗口,協助法院少年調查官及保護官尋覓縣外安置機構。未來透過即時資訊交換促進安置機構資源及名冊的有效共享;三、針對未成年人至法院開庭時,如遇無任何資源陪庭之情形者,縣府同意於開庭期間,視相關單位業務狀況提供實質陪庭服務,以保障少年之程序權益及身心穩定。

       會議最後,張院長再次感謝顏副縣長及與會縣府與法院團隊的積極參與及建設性意見,並期許雙方在既有的合作基礎上,持續以少年最佳利益為核心,深化輔導品質與合作廣度,共同成為少年健全成長的堅實後盾。

  • 發布日期 : 114-12-21
  • 發布單位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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