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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舉辦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模擬法庭 演練司法、醫療與病權團體之跨域合作

114-019-01

  精神衛生法關於嚴重病人之強制住院部分,業經修正公布改採法官保留原則及專家參審模式,為使法院、醫療機構及病權團體熟悉新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於114年12月10日在院內方圓廳及以視訊連線之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舉辦專家參審模擬法庭,期能藉由各界參與之演練及觀察,為日後新制之實施積累經驗,並檢討規劃以使運作更臻完善。

  精神衛生法之專家參審法庭係由法官一人及來自醫療院所、病權團體之二名專家參審員共同組成,合議決定是否准許對嚴重病人強制住院之聲請,帶來法庭審理模式之重大變革,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定之。士林地方法院於114年7月經司法院增加指定為新制之執行法院後,即依少年及家事廳所檢送由衛生福利部提供之嚴重病人強制鑑定與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案例,改編為「114年度精模字第1號」醫院對具有躁鬱症且有傷人及自傷事實之病人聲請強制住院案件,積極規劃實務演練。

  本次演練採遠距審理模式進行,主法庭評議室設於士林地院方圓廳,為職業法官及參審員所在;遠距法庭則設於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合議庭之法官、參審員以視訊連線方式開庭調查,於訊問並聽取聲請人之代理人、病人及其家屬、非訟代理人、證人之意見後,經合議庭評議充分討論,認為病人缺乏病識感且無法依照社區治療進行自我管理,決定准許強制住院。

  本次模擬演練之主要目標在觀察:(一)遠距審理是否達到直接審理效果,確保嚴重病人能如同在庭之程序主體性表意自由,實現程序保障。(二) 所展現參審制的價值:使觀察者透過法官與參審員共同探討最符合病人需求之治療方案,理解參審員專業視角。(三) 在審理過程中是否充分考慮病人健康及治療需求,著重於協助嚴重病人回復健康、復歸社會。(四) 參審員能否積極參與評議,完整表達專業意見,通過多元討論,展現不同的思維角度。

  因此,模擬法庭規劃時注意事項包括:(一) 開庭前即提供卷內資料予非訟代理人,保障病人的知情同意權。(二) 審理過程採協商式溝通,避免對立與交互詰問,並探索最適宜之治療方式。(三) 強調審判長在訴訟過程中之指揮,係專注於維護病人人權及表意權、討論治療方式之最佳選擇。

  本次演練由士林地院家事庭王昌國法官擔任審判長,與二位參審員即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精神科詹佳祥醫師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王賜政先生,共同組成專家參審法庭;並由士林地院具律師資格之司法事務官黃之容擔任聲請人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之代理人、家事庭書記官楊愷瑜飾演嚴重病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楊國薇律師出任嚴重病人之非訟代理人、家事庭庭務員施麗美飾演嚴重病人之保護人,另由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楊蕙年醫師飾演證人。合議庭為探索新制運作各實務細節,於模擬過程注重各項程序,並提供充分表達意見之機會,與會人均感受到未來開庭需花費相當之時間,需進一步考量嚴重病人之耐受程度

  本次模擬,法規主管機關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鍾宗霖廳長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鄭淑心副司長均率同仁全程在場觀察、了解實務準備之進程;另有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涂秀玲院長、該院及臺灣臺北、新北、桃園、臺中、屏東等地方法院庭長、法官,及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基隆市衛生局、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三軍總醫院、汐止國泰綜合醫院、國泰綜合醫院、振興醫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關渡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等醫療體系人員、法律扶助基金會及分會、台北律師公會等律師團體人員、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台北市心生活協會、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等人權、病權團體人員到場觀看模擬演練。

  於接續進行之座談會,首先聽取本次飾模擬法庭角色者發表感想與心得,其中審判長提及關於如何判斷嚴重病人能否自理生活之觸發,引起諸多迴響。繼由全程參與之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鄧學仁教授、新光醫院田心喬醫師、病權代表李麗娟女士、嘉德聯合法律事務所洪士傑律師等四位觀察評論員,分別從法律、醫療、人權等不同角度提出相關專業意見,包括開庭用語宜更淺顯易懂使病人理解、病人與關係人於遠距法庭之座位安排應考慮安全性、擴大程序監理人之運用、病人自傷或傷人行為與其精神疾病間之因果關係如何認定、病人是否已達「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應併參酌其日常生活自理狀況、強制住院以外之替代性治療措施(強制社區治療等)現況是否足以因應並滿足病人需求、參採保護人或病人其他親屬意見時,應注意其等與病人間有無實質或潛在之利害衝穾等項;其後與會來賓亦提出宜運用程序監理人、家事調查官及強化審前協商程序,以提升審理效率等建議。

  本次演練之各項經驗與建議,本院將於預定於115年5月舉辦之第二次模擬法庭加以參酌,並將持續與醫療機構及病權團體密切合作,提升實務可操作性與使用者友好性,期能打造更具人性尊嚴、溫暖且友善的司法環境,為未來專家參審法庭之運作奠定堅實基礎。

  • 發布日期 : 114-12-16
  • 發布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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