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科控防逃機制,堅守人權保障核心價值-苗栗地院舉辦「科技設備監控及強制處分相關議題教育訓練」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為精進同仁對科技設備監控制度及強制處分相關法制與實務之理解,並提升審理個案時之專業判斷能力,於本(114)年12月5日辦理「科技設備監控及強制處分相關議題教育訓練」,庭長、法官及同仁,合計70餘人共同參與。苗栗地院黃潔茹院長到場致詞,表示瞭解科技設備監控的功能以及掌握相關技術運用,將提升法官採用科控的使用效益,因此特別邀請司法院刑事廳呂煜仁法官以及臺灣高等檢察署黃清永檢察事務官蒞院演講,並期許參與者成為種子教官,將本次研習所學的內容,與因公不克出席的同仁們分享及交流。
本研習先由黃檢察事務官從實務執行角度,說明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運作模式,並示範電子腳環、手環、個案手機與居家讀取器等設備功能、充電與連線管理方式。接著介紹告警制度之優化過程,如何由科控中心先行過濾低電量、離線等非人為因素之告警,以減輕法院於夜間受干擾之情形,進一步說明夜間告警處理、聯繫個案標準等項優化內容。同時也示範電子報到制度如何運作,個案得以在指定時間前後之彈性區間,使用專用手機上傳臉部照片,系統即完成身分比對及報到程序,降低人力負荷。
呂法官接續指出利用新興科技進行防逃機制之實踐,以作為羈押之保全替代手段,是世界各國近年來所採取衡平人民基本權保障與國家訴追犯罪功能之目標。呂法官並表示偵查、審判及執行之三階段防逃制度,法院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於認有必要時,妥適決定被告應遵守之事項及其相當期間之比例原則,以及增加應遵守事項,接受適當之科技設備監控、不得離開住居所或一定區域;交付或註銷護照等種類。
本次研習透過呂法官及黃檢察事務官的專業講解以及實例分享,分析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能面臨之爭點,使與會同仁更能掌握制度運作之核心精神。本次研習課程內容精實,讓參與者獲益良多,也在實務運作中提供寶貴的參考方向。
- 發布日期 : 114-12-15
- 發布單位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