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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舉行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儀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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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法於109年1月1日施行,為回應社會各界殷切期待且為向大眾宣導新制,高雄地院在109年第1個上班日於六樓大禮堂舉辦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暨座談會,由陳中和院長主持,司法院葉麗霞副秘書長親臨參與,並邀請高雄律師公會蘇俊誠理事長、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林富美執行秘書蒞臨指導。

陳中和院長表示,勞動事件新制開始運作,法院產生了第一批的勞動調解委員,新人新氣象,一起來見證歷史性的時刻。為了減輕民眾的訟累、疏減法院的訟源、增進社會的祥和,司法院積極推動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成果斐然。這次因應勞動事件法的修正,進一步推動勞動調解程序先行法制,藉由勞動專庭法官及兩名具有勞資爭議專業背景的調解委員組成委員會,在勞資爭議進入訴訟程序之前,先行調解。一方面整理雙方爭點,釐清爭議,一方面也讓雙方瞭解訴訟可能的結果,甚至酌定適當的「調解方案」,讓勞資爭議事件更迅速、更公平獲得解決,保障雙方權益、促進關係和諧。高雄地區工商發達,各行業公司行號遍布各地,勞工朋友到處都是,長期以來對台灣的社會經濟貢獻良多;但許多勞資爭議案件,最後都必須到法院進行訴訟。為了因應此次勞動事件法的修正,配合勞動調解程序的推動,高雄地院已經成立勞動專庭,包括五位法官、一位庭長,專辦勞資爭議事件,並禮聘了社會上具有勞資爭議專業背景的各界賢達,擔任法院的勞動調解委員,其中事業組26人、勞動組35人,共計61人。制度已經上路了,人也已經到位了,高雄地院會依法努力推動。展望未來,勞資雙方權益一定可以獲得更進一步的保障,勞資關係會更加和諧。

司法院葉麗霞副秘書長表示,勞動事件法經總統在107年12月5 日公布後,因為要完成訂定、修正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籌備相關配套措施後才能施行,所以司法院指定自109年1月1日施行。司法院及全國各級法院於這段期間內籌備各項事務,在法制面已完成13項子法的修訂;在人員方面,各法院已預為設置勞動專業法庭或專股,遴選勞動專業法庭法官並辦理專業研習,另遴聘勞動調解委員及辦理職前研習共計5期。在環境硬體及經費方面,設置勞動調解室等各項軟硬體,編列勞動調解等預算經費,建置相關資訊 、統計與研考系統。今天是勞動事件法施行後的第一個上班日,全國各地方法院同步舉辦「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藉以展現司法院對於勞動事件法施行之重視與籌備成果。勞動事件法是法院處理勞動事件的專法,性質上為民事訴訟法的特別法,在既有的民事訴訟程序架構下,適度調整勞動事件爭訟程序,一方面使勞雇雙方當事人於程序上實質平等,另一方面也使法院更加重視勞動事件之處理,本於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之原則來處理勞動事件,以達成勞資爭議實質公平審理,有效救濟權利的目標。獲全國各地方法院之遴選合計1455人次。遴選的勞動調解委員經過完成研習課程及審核後目前共837人受聘,各法院聘任總數共1294人次,其中高雄地方法院聘任61人,都是高雄地方法院千挑萬選的各界菁英人士,未來借助委員們專長及經驗,攜手合作,以公正、公平、客觀的立場進行勞動調解程序,應能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並維護人民對法院的信賴。

高雄律師公會蘇俊誠理事長表示,期待勞動事件新制的施行,能讓人民對司法改革的進步有所感受。

本日授證典禮結束後,高雄地院接續由勞動專庭法官、庭長與調解委員進行座談會,協助委員暸解法院環境、勞動調解程序之運作及 其他相關事項,並進行雙向意見交流。

  • 發布日期 : 109-01-02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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