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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舉辦「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暨座談會」新聞稿

苗栗地院勞動調解委員合影照片

為配合勞動事件法自本(109)年1月1日施行,苗栗地院於2日上午舉辦勞動調委授證典禮暨座談會,展現對該法施行之重視與籌備成果,並提升遴聘委員之榮譽感。

授證典禮暨座談會由院長胡文傑全程主持,胡院長於致詞時表示,為回應社會各界的殷切期待,並利勞動調解新制能順利運作,司法院特指示全國各地院於同日同步舉辦,苗栗地院除於會前鼓勵遴聘委員到場參與,並分別請民一庭庭長宋國鎮對於勞動調解程序之運作流程及考核詳細說明、民事科科長歐明秀引導介紹法院勞動調解室之環境及相關設施,期待未來透過由一位勞動法庭法官與兩位勞動調解委員所組成之勞動調解委員會,達到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來處理具司法人權指標性之勞動事件法案件。

苗栗地院本次共遴聘35位勞動調解委員,由胡院長於典禮前逐一介紹,並在勞動專業法庭庭長、法官、書記官長、相關科室主管見證下,隆重授證予到場之27位委員,隨後舉行綜合座談會,對於新制之規定、勞動調解程序等細節詳加討論,均認勞動調委並非勞方或資方之代言人,調委主要功能是要輔助法官、提供職場經驗與專業知識,不致讓法官認知與勞動現場有落差,且由承審法官主持及指揮整個調解程序,不易產生如以往勞資共識之方案有未符法令之情形,然而新法上路難免有磨合期,有賴大家共同努力來尋求兩造可接受方案,減少案件進入訴訟程序。

  • 發布日期 : 109-01-02
  • 發布單位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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