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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貪污等案,114年7月8日及7月10日上午9時30分庭期取得旁聽證名單

一、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貪污等案,114年7月8日(星期二)、1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就被告柯文哲等人部分,在本院第7法庭開庭,並於第1法庭設置延伸法庭,公告取得旁聽證名單如附檔。

二、取得旁聽證者請於開庭當日上午8時50分至9時10分至本院法警室,憑採訪證件(媒體、記者)、身分證、護照或駕駛執照,領取旁聽證,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逾時未領取者,視同放棄,由當日至現場排隊之候補媒體、民眾依排隊先後順序候補至額滿為止。

三、庭期資訊請至本院網站(https://csdi3.judicial.gov.tw/judbp/wkw/WHD1A03.htm)查詢。

四、非媒體而登記媒體旁聽證者,無法取得座位。

  • 發布日期 : 114-07-04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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