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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結合烈嶼鄉芋頭節辦理廉政與國民法官制度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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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結合烈嶼鄉芋頭節辦理廉政與國民法官制度宣導活動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在113年10月12日上午,跨海前往外島中的離島—小金門(烈嶼鄉),參與烈嶼鄉芋頭節活動,設攤辦理「廉政與國民法官制度宣導」。芋頭節為烈嶼鄉每年最重要的盛事,今年集結特色產品農夫市集及園遊會、親子歡樂主題樂園等,現場吸引大批在地民眾與觀光客前往參與。
 
本院於現場設置廉政與國民法官宣導專攤,擺設「國民逗陣做法官 司法親民做伙行」及「國民法官一起審判」易拉展等,並由陳院長連發帶領相關科室及廉政志工組成的宣導團隊,以用心認識法院與國民法官網路查詢服務QR Code掃描線上查詢服務及參加有獎徵答摸彩等方式,拉近與民眾距離,其中院長特地準備了幾份「院長特別獎」,親自與現場民眾互動、介紹國民法官制度,充分展現司法親民的一面,使地區人民對國民法官制度有更深切的認識。
 
另外本院此次宣導係以「114年度備選國民法官之權利與義務」作為主軸,並提供「114年度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函實體樣本」供民眾閱覽,提醒現場民眾,本院將於113年11月中旬造具「114年度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以供114年地區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案件使用,今年底將透過中華郵政寄發通知,民眾可於期限前自行上網自我申告;另加強宣導「擔任國民法官相關注意事項及保護措施」,增加地區民眾擔任國民法官意願。
 
國民法官法定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金門首宗國民法官審理案件,也於112年8月21日至24日由地院合議庭三位法官與六位國民法官及二位備位國民法官共同參與審判,地區民眾對於有國民法官加入審判亦抱持肯定之態度。希望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全面。本院也持續辦理113年「逗陣繞法院」廉政與國民法官宣導系列活動,歡迎國、高中及金門大學學生到法院來參訪,或可親赴各政府機關、村里辦公室宣導,以增進在地居民對國民法官法及相關制度的了解。
  • 發布日期 : 113-10-12
  • 發布單位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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