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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辦理「特殊教育法」專業在職研習,提升少年法庭專業知能新聞稿
為因應日益複雜化的少年現況,本院特於113年9月27日邀請花蓮縣教育處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黃富雄主任及謝易修老師至本院就特殊教育法修法、花蓮縣學校融合教育現況及特教學生行為問題處遇實例等議題進行在職研習。
研習課程先就特殊教育法最新修法內容進行說明;新法修正強調《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核心精神的落實,關照每位特殊學生的需求並維護其平等受教的權利。透過法律保障與實際教育政策的推行,以完善鑑定流程及教育資源的分配,鑑定過程的公平與客觀性將可確保融合教育的實現。
黃主任於課程中除介紹了特教學生常見的侵擾性行為、情緒失控、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和自閉症等行為現況外,並建議面對是類學生時,以「及時介入並提供正向支持」為主要處理策略。目前學校對於特教學生的行為問題採三級預防模式,從普遍性預防到專門的危機介入,強調早期發現及處理的有效性;最後指出家人與學校協同合作,可以支持學校應對到更多多元學習需求的學生。
課程的下半場謝老師探討了特教學生易觸法的風險因素,透過對特教學生身心特質的了解以及強化學校與法院的合作,應能有效降低是類學生的犯罪風險、提供更妥適的處遇方案及支持,以幫助他們回歸正軌。
黃主任於課程最後與在場與會的貴賓分享:特教學生是現今社會的挑戰,然而「複雜的事不能簡單做—管理行為如此,推動理念也如此;簡單不一定是最省時省力,麻煩複雜也不一定是最費時費力的方法」。期待社會可以對這群特殊的孩子多一分認識及包容,為其身心的成長與發展創造更好的環境。本次在職研習課程就在彼此的期許及滿滿收穫中圓滿結束。
- 發布日期 : 113-10-09
- 發布單位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