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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鑒他國經驗 司法院舉辦臺日韓家事調查官制度學術研討會新聞稿

臺日韓家事調查官制度學術研討會(圖1)

司法院12日舉辦「臺日韓家事調查官制度學術研討會」,邀請日本富山大學專任講師直原康光及韓國仁川家庭法院次席專門調查官宋賢鍾,分享日韓家事調查官的制度特色、實務運作情形,及特別是在疫情之下,所面臨的挑戰。

秘書長林輝煌表示,「臺灣家事調查官」是101年制定家事事件法時引進的全新制度。相較於日韓現有的法制、專業養成制度及執行職務範圍的深度與廣度,臺灣家事調查官制度可說是尚處在萌芽發展階段,日韓制度的運作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與會成員指出,各國制度相類似部分,主要有「工作型態」、「調查事件主要類型」、「調查項目」及「內容呈現」等;但在「考選資格」、「教育訓練期間」及「內容」部分,則有相當差異。

會中也凝聚共識,「家事紛爭」經常來自家庭成員或親屬間的感情糾葛,而借助家事調查官進行事實調查,發掘、瞭解家事紛爭背後隱藏的真正問題,維護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是制定家事調查官制度的初衷及目標。司法院也將會持續借鑒各國經驗,積極制定更加妥適完善的家事調查官制度。

  • 發布日期 : 110-11-13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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