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2.0量刑改革續航 完成「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新聞稿
司法院為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合理可預測性,於民國108年12月5日邀請審、檢、辯、學等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刑事案件量刑委員會研議委員會」,由林秘書長輝煌擔任召集人;自109年1月6日起召開計19次會議,業於110年7月28日完成「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以下簡稱本草案)之擬訂,將接續推動完成立法,並籌設「刑事案件量刑準則委員會」(Sentencing Guidelines Council,簡稱「量準會」),以完善刑事案件量刑法制。
本草案共分為四章,其架構為:第一章總則(第1條至第3條)、第二章量刑準則委員會(第4條至第29條)、第三章量刑基本原則(第30條至第35條)及第四章附則(第36條)。
本草案明定量準會為二級獨立機關,辦理量刑準則之訂定、修正及廢止、量刑資訊系統之建置、量刑資訊之統計分析、量刑程序事項之建議、量刑政策與議題之研究發展、量刑法治宣導及社會溝通等量刑相關事項。又量準會著重委員之專業背景,為使各相關專業領域人員廣泛參與,提供多元及專業的意見,明定量準會之委員組成、任期、資格、任命及提名程序;另為辦理前揭量刑相關事項,本草案亦揭示量準會設各組、室,包括:研究發展組、資料分析組、成效評估組、法治宣導組、資訊室及秘書室;為有效發揮量刑準則提升刑罰之可預測性及妥適性,避免不合理歧異之功能,本草案並明定量刑準則之拘束力,以期達成本草案之立法目的。此外,本草案將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兼衡有利不利原則、禁止重複評價原則及定應執行刑應綜合考量各罪間整體關係及行為人之社會復歸等量刑基本原則納入,以完備量刑法制。
林召集人輝煌表示「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如經立法通過,量刑改革將向前更邁一大步,並代表司法院對於委員們辛勞付出研議之量刑改革成果,表達誠摯謝意,爾後將徵詢各界意見並推動立法,期能完善我國的刑事案件量刑法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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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0-07-30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