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本院新聞-司法院召開刑事補償法有關求償審查制度座談會新聞稿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司法院召開刑事補償法有關求償審查制度座談會新聞稿

司法院召開刑事補償法有關求償審查制度座談會新聞稿

強化外部參與,健全刑事補償後求償審查機制    下個十年,我們可以做得更好!

       刑事補償法自100年9月1日修正施行迄今,轉眼已近十年,為使准許刑事補償並已支付補償金之案件,一律由各級法院所設立、有半數以上外部委員參與的「求償審查委員會」審查公務員執行職務是否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違法而應求償,並強化案件流程管理、落實資訊公開,司法院於本(12)月24日下午,舉辦「刑事補償法有關求償審查制度座談會」,由林秘書長輝煌主持,邀集全國各級法院的院長、庭長、法官及相關科室代表,就刑事補償制度即將推行的各項改革方案提供經驗及建言。

       司法院刑事廳於會中報告現行制度面臨之問題,及推動改革之方向:

(一)調整現行求償審查啟動方式:

     現行規定中行使求償權之義務機關為補償法院,司法院僅係促使法院進行求償審查,故目前受司法院通知始啟動求償審查機制 之方式,宜為調整。

(二)落實案件流程管理與資訊公開:

      司法院已將刑事補償事件納入聯合視導重點,並建置刑事補償事件之警示功能,又於跨院資訊系統設置「刑事補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名單」與「刑事補償事件審查控管彙整表(建置中)」專區,由各法院專責人員隨時上網更新資訊,另請各法院逐年填寫「辦理准予刑事補償事件求償情形表」,以落實案件流程管理,同時符合政府資訊公開透明之要求。

(三)精進求償審查專業職能:

      司法院將持續與法官學院共同辦理相關業務精進研習課程,以提升法官及外部求償委員對於刑事補償案件求償審查之專業職能。

       與會代表分享過去在求償審查實務上曾面臨的問題,並就「第一二審法院所屬人員違失造成刑事補償懲處要點」、「刑事補償事件求償作業要點」等子法,建議修正之方向。其中就臺灣高等法院及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審核有無違失之報告,是否提供求償審查委員會參考,尚有不同意見;另有代表分享求償審查委員會作成議決時,如能敘明認定之理由,不論對於求償審查結果之公信力,或對受求償者權利之保障,均有正面助益。

       林秘書長於會末特別感謝與會代表所提各項建議,並表示司法院將通函各級法院落實辦理求償審查事宜,及針對前述子法進行研修,歡迎繼續提供建言。

  • 發布日期 : 109-12-25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