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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法(北區)說明會」及「國民法官制度種子講師研習營(第二期)」新聞稿

司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法(北區)說明會」及「國民法官制度種子講師研習營(第二期)」

  國民法官法業於109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將於112年1月1日施行,司法院正緊鑼密鼓地籌辦新制的各項準備工作,目前已與行政院成立跨院際的協調平台、展開與行政院各相關部會、律師團體的聯繫合作、與各地方法院的施行籌備會議,形成共識並盤點資源。除此之外,為了使審檢辯充分瞭解新制,培養推動新制的人材,刻正辦理新制的全國分區說明會及種子講師研習營,於109年9月16日,在司法院三樓大禮堂,接續舉辦「國民法官法(北區)說明會」及「國民法官制度種子講師研習營(第二期)」,由司法院林秘書長輝煌主持。

  林秘書長於會議開始致詞指出,為了迎接112年國民法官進入法庭,坐上法枱,與法官合審合判,特別是選任國民法官、卷證不併送、證據開示、當事人自主出證等等刑事訴訟的重大變革,法律專業社群責無旁貸,需要用心地學習,並透過說明會及模擬法庭,預先熟稔制度操作。接著說明,國民法官新制旨在結合一般國民的多元人生經驗與法官的專業,共同做出妥適的判斷,因此,對一般國民宣講時,宜朝著法普程度及常識性的方向,並時時注意國民會不會承受過多的壓力,因而讓國民望之卻步。另也深切期許,有國民法官的法庭,國民近距離接觸司法,將減少對司法的誤解;法官親身體驗國民的多元價值,影響所及,將外溢到其餘案件的事實判斷與量刑,消除法院與國民中間的距離與隔閡。

  緊接著的上午「分區說明會」,特邀臺北地院陳法官思帆主講,計有117位法官、檢察官及律師參加。陳法官除了詳細講授新制以國民法官為中心的諸多變革外,更佐以立法過程的討論及日本實施裁判員制度的經驗,作為將來可能議題的參考。

  下午的第二期「種子講師研習營」,則有四十餘名種子講師與會,由刑事廳彭廳長幸鳴先說明舉辦目的及相關規畫,李編審宛芸介紹國民法官制度的輔助教材及司法院「國民法官」網頁所提供相關資料。接下來約10人分為一小組,輪流至各分組討論不同議題,分別是臺北地院陳法官思帆主持的「國民法官制度簡報內容、輔助教材之改進」分組;臺中地院胡庭長宜如主持的「如何於校園、社區、企業、機關、團體推廣新制及建議」分組;刑事廳張法官道周主持的「因應新制審檢辯所需資源及教育訓練建議」分組,種子講師紛紛提出擴大及深化各項準備工作的建言,討論十分熱烈。

  最後,林秘書長輝煌主持交流座談,由各分組主持人報告討論經過、種子講師分享宣講經驗及對於種子營活動的回饋後,林秘書長彙整今日研習成果,強調人才是推動新制最寶貴的資產,與會同仁作為推動新制的領頭羊,重要性不言可喻,期盼在大家群策群力下,國民法官新制準備工作能順利展開,並推展到社會每一個角落。

  • 發布日期 : 109-09-16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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