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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量刑委員會研議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新聞稿

       司法院為提升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確立未來量刑法制之政策方向,業已籌組「刑事案件量刑委員會研議委員會」,繼分別於109年1月6日、2月10日召開第一、二次會議後,於109年2月24日上午召開第三次會議,由林秘書長輝煌主持,由所邀審、檢、辯、學等專家學者組成的委員會繼續研討我國推動成立量刑委員會及制定量刑準則之立法方向。

       於前兩次會議中,與會委員已就司法院設置量刑委員會之組織及立法模式積極交換意見。刑事廳經彙整委員之多數意見,草擬刑事案件量刑基本法草案(名稱暫訂,仍待委員會進行討論),以法律明文先成立內部委員會,待推動及實務運作發展相當期間後,再視情況需要,成立獨立機關模式之量刑委員會。

       草案第一條首先揭示本法之立法目的,委員多認為宜在本條顯示本法係為「推動」完善之刑事案件量刑相關法制,及預期達成的目的,俾呼應草案規劃先在司法內部設置刑事案件量刑法制推動委員會(下稱量刑推動委員會)之方向。

       草案第二條除明定設置內部推動委員會外,也揭示未來依量刑法制推動、發展及實務運作情形,另以法律設置獨立機關模式之量刑委員會的目標。就未來將採獨立機關模式量刑委員之條項,有委員認無須先行揭示;亦有委員認為,宜在草案中明定將來設置獨立機關模式之方向;另有委員建議以日出條款方式加以明定。

       草案第三條至第五條係關於量刑推動委員會之職掌、委員人數、組成來源、資格、任命方式、任期等內容,委員有認為量刑推動委員會之職掌宜包括量刑資訊之蒐集、分析及擬定量刑相關準則,使法官在量刑時能夠參考,至於內部委員會階段是否另掌理其他量刑相關事項,意見則分歧。多數委員認量刑推動委員會之運作需要人力、經費,因此需要以法律明定其組織、人員等內容,但也提醒應考量本法與司法院組織法之關係。

       主席對與會委員撥冗提供專業意見表示感謝,並指示刑事廳參酌委員意見賡續研擬修正草案,俾供下次委員會討論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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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9-02-26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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