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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向人權保障新紀元-司法院完成5場「115年8月1日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新制施行」分區說明會

新制說明會:法官學院1_0

       為因應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新制將於今年8月1日施行,司法院近期密集舉辦5場「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新制分區說明會」。本系列活動由少年及家事廳鍾宗霖廳長及黃繼瑜副廳長親自帶隊,分別於6月29日、7月1日、7月6日、7月8日在桃園地院、法官學院、臺中地院、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展開,邀請各指定管轄法院之庭長、法官、司法事務官、家事調查官、書記官、法官助理及法警等共同參與。為擴大研習成效與互動,另於7月15日安排視訊場次,廣邀參審員、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心理師公會、社工師公會、職能治療師公會等專業團體與會,期能協助法院同仁與相關專業人員全面熟悉新制法規、實務運作流程及資訊系統操作,俾使新制順利施行。

       配合新制施行,法院端此次大幅導入資訊科技之輔助,以提升司法效能、減輕第一線人員負擔。司法院將於8月1日公告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新增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書狀傳送及收受服務,可直接與衛生福利部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及法律扶助基金會業務管理系統進行資料傳送介接,提供線上起訴、電子卷證查閱及文書送達等功能。為使實務操作無縫接軌,本次研習首先由司法院資訊處進行「資訊系統教育訓練」,展示審判系統及平台功能,並實際操作演練流程,使法院分案人員及書記官等能更快熟悉相關作業,承辦法官亦能藉由系統工具與參審員進行意見交流,搭配參審員線上閱卷的機制,跨領域合議庭的溝通與運作亦更顯迅捷無礙。

       郭躍民法官於說明會中介紹「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新制」重點。郭法官表示,新制施行後,「聲請許可/延長/繼續強制住院事件」、「聲請停止緊急安置/停止強制住院事件/停止強制社區治療事件」,將由1名家事庭職業法官擔任審判長,與2名參審員(1名精神科指定專科醫師與1名病權團體代表)共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專家參審員具備醫療專業與病權視角,能與法官進行深度對話,使司法裁判更能貼近醫療實務與病患需求。郭法官並詳述各類事件之審理程序,釐清精神衛生法與家事事件法相關條文之適用,以及期間、日數之計算等重要事項,並與參與人員進行交流討論。

       鍾宗霖廳長進一步說明,司法院秉持以人為本,在地守護的精神,已規劃指定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之管轄法院及管轄區域,明確並優化此類事件之審理流程;為確保新制穩健上路,司法院除了透過電子化平台傳送醫療機構與法院間的書狀,簡化行政流程外,更重視實務運作的流暢度與各界回饋。未來司法院將持續傾聽基層法官、醫療端及各專業團體在推動過程中所提出的寶貴意見,積極動態微調各項配套機制,讓司法行政成為前線審判最堅實的後盾。

       司法院表示,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制度的建立,不僅是法律條文的修正,更是臺灣社會對精神疾病患者權益保障思維的翻轉。透過法官、醫師與病權團體三方的跨域協調與合作,將能在保護病人人身自由與維護公眾安全之間取得最佳平衡。期盼各界攜手合作,共同打造專業、透明且具備人權關懷的溫暖司法體系。

  • 發布日期 : 115-07-17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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