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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15年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蔡羽玄、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張羿正、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楊甯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事法官劉庭維、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謝茵絜、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調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廖建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吳佳樺、試署法官陳冠中等8人以原職調派司法院辦事;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楊世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陳幽蘭等2人以原職調派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擔任該學院司法官班第67期專職導師。
- 調派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兼庭長鍾啟煌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彭康凡調派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調派辦事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8期分發(118年間)前1日止。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簡源希、李雅俐、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蔡川富、翁世容、黃義成、郭貞秀、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石家禎、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李水源、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調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林淑婷、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蔡紹良、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林彥君等11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任期均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8期分發報到(118年間)前1日止,得連任1次。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郭惠玲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
- 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115年調任期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再次調派為二審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賴武志、陳彥君、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張少威、吳若萍、陳柏宇、林伊倫、宋泓璟、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陳麗芬等8人再次調派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李佳芳、施懷閔等2人再次調派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黃聖涵、吳育霖等2人再次調派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蔡如惠、李毓華、傅伊君等3人再次調派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李郁屏再次調派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杰正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盧軍傑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蕭世昌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翁儀齡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楊仲農、饒金鳳等2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張嘉芬、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林季緯等2人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張明道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高士傑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廖欣儀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蘇品樺、廖慧娟等2人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余玟慧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蔣志宗、徐彩芳等2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林青怡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鍾志雄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以上兼任庭長者,任期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8期分發報到(118年間)前1日止,得連任1次。
- 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劉柏駿、田德煙、黃玉琪等3人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何佩陵、法官吳佳頴、鄭詠仁等3人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兼庭長劉正偉再次調任同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兼庭長黃司熒再次調任同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兼庭長李明鴻再次調任同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廖棣儀、莊書雯、法官劉育琳、馮昌偉、曾育祺、蔡牧容、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李小芬等7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正偉、法官楊展庚、王國耀、楊雅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事法官黃乃瑩、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郭又禎等6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黃弘宇、陳俐文、吳佩玲等3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林士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徐沛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張瑋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林涵雯等4人首次調任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昇蓉、法官李宜娟、黃佳琪等3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官怡臻、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羅郁棣、法官張婉寧、林勳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川傑等5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謝宗翰、法官賴建旭、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饒佩妮等3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黃柏憲、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朱貴蘭等2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陳彥霖、林禎瑩、唐一强、邱士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調司法院辦事法官何効鋼等5人首次調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顏珮珊首次調任同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張淑美、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建良、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周裕暐等3人首次調任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以上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者,其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8期分發報到(118年間)前1日止。
- 發布日期 : 115-06-30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