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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15年第4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劉佳燕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 調派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兼院長邱志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兼院長陳駿璧等2人為懲戒法院法官。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劉方慈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兼院長;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兼院長;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黃潔茹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游文科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李進清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范明達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 調派最高法院法官林恆吉為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高玉舜、蔡廣昇、吳冠霆等3人為最高法院法官;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調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林欣蓉、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兼庭長洪慕芳、法官侯志融等3人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林翠華、吳淑惠、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沈佳宜、紀文惠、陳蒨儀、吳麗英、黎惠萍、楊志雄、雷淑雯、王耀興、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柯志民、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李秋瑩、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林家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蔡惠如等14人調派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黃莉雲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林家賢調派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以上16人調派辦事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8期分發(118年間)前1日止。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陳如玲、王怡雯、管靜怡、林怡秀、張永宏、何俏美、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蔡孟珊等7人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林慧貞、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王邁揚等2人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調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李君豪、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調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陳文燦等2人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藍雅清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以上兼任庭長者,任期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8期分發(118年間)前1日止,得連任1次。
- 推選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高愈杰、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劉為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王惟琪、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葉啓洲等4人為「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最高法院法官楊力進、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陳宛榆、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王俊彥、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陳俊偉等4人為「司法院庭長任期審查委員會」委員;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黃翊哲、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蔡英欣等2人為「司法院職務評定再復核委員會」委員。
- 發布日期 : 115-06-02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