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召開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性別平權友善措施;加強家庭暴力、性侵害等被害人之司法保護、精進性別統計體系、維護同婚家庭成員權益及完善收養書狀
司法院於昨(2)日召開「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第17次會議,由代理院長謝銘洋主持,會中就家庭暴力案件制度檢討,並對近期社會關注的家庭暴力與性別暴力事件提出重要決議,另就兒少性侵害案件司法保障及同性婚姻收養實務運作等議題討論,展現司法落實人權保障、性別平等及兒少保護之決心。
為深化性別平等意識及強化性別主流化的制度運作,司法院自113年啟動「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透過對司法人員性別意識教育訓練,融入性別相關迷思與偏見等內容,提升司法人員對性別議題的敏感度與處理能力。計畫實施至今,司法院已建置包含「妨害性自主性剝削」、「跟蹤騷擾保護令事件統計」、「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案件」等九大主題統計指標,並新增主題式交叉比對分析資料,逐步完善性別統計體系,以掌握多元社會的性別平等議題及未來趨勢,促進性別平等政策落實。
針對近期頻傳的家庭暴力案件,會議決議強化法院人員對家庭暴力防治法通報義務,並落實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4條之1規定,對於犯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之被告,經檢察官或法官訊問後,認無羈押之必要,而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釋放者,或羈押中之被告經法院撤銷或停止羈押者釋放前,應立即通知警政與家防中心,以保障被害人權益。司法院將進一步檢討並強化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合作,掌握高風險個案,及時啟動保護措施,確保被害人之人身安全,提升保護效能。
針對性侵害案件之被害人為兒童及少年時,司法院將在未來參與法務部研議刑法追訴權時效會議時,積極提出延長追訴時效及相關規範的政策建議。此外,為提升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創傷知情素養,持續於法官學院規劃辦理研習課程中納入「創傷知情」相關議題,以增進司法人員對性侵害及性剝削案件被害人之友善度與同理心。同時,涉及兒少為當事人或關係人之家事裁判及性侵害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案件裁判書公開作業,不得揭露個資,以確保兒少、受性侵害、受性剝削被害人隱私不受侵害,避免二度傷害。
司法院已更新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之收養書狀例稿,並上傳司法院網站,未來亦將針對同性婚姻家庭實務與法律現況規劃研習課程,以符合法制精神,保障多元家庭權益。
司法院指出,本次會議決議將具體落實於後續施政,以強化家庭暴力防治機制、提升兒少被害人之司法保障,並促進性別平等。司法院將持續推動制度精進與改革,回應社會各界期待,實踐司法維護人權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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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4-10-03
- 發布單位 : 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