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調解終結件數大幅成長 已成為當事人解決紛爭之重要選擇 司法院舉辦調解分區講習

司法院為推動民事調解制度,除每年定期辦理民事調解業務講習,提升調解委員專業素養外,各法院亦積極延聘退休法官、司法人員及現職律師擔任調解委員,希望藉由其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有效協助當事人自主、和諧解決紛爭。根據司法院統計,各地方法院辦理一般民事調解事件,新收件數從106年10萬3,232件增加至113年的19萬9,471件,成長近1倍;另終結件數從106年10萬2,728件,逐年增加至113年的19萬7,780件,亦大幅成長93%;高等法院的新收件數也從106年890件,增加至113年的4,983件,成長近6倍;另終結件數,也從106年的875件,增加至113年的5,214件,成長亦近6倍,足見調解制度已成為當事人解決紛爭的重要選擇。另觀察調解成立的件數,地方法院由106年的4萬2,276件,逐年增加至113年的8萬5,064件;高等法院受理移付調解事件的成立件數,也從106年的735件,增加至113年的3,631件;此外,最高法院自110年3月啟動移付調解程序,調解成立件數亦逐年增加,累積至113年為止,已有150件,顯見各法院推動調解業務成效非凡。
司法院今(114)年先後於高雄(6/20)、臺中(7/25)及臺北(9/26)地方法院舉辦3場民事調解業務講習,邀請司法院黃前大法官虹霞擔任主講人,黃前大法官目前受聘為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調解委員,以「熱情、創新、堅持以及共好:解結」為題,講授調解實務及經驗分享。黃前大法官以音樂、畫作為主題「創新」開場,首先以臺灣民歌之父胡德夫經典歌曲「太平洋的風」展開演講序幕,象徵司法調解追求的寧靜與和諧,帶領與會者從音樂中感受對土地與生命的熱情,並藉由欣賞臺東江賢二藝術園區的畫作及照片,讓學員從藝術與人文角度體認調解的新意涵,藉此說明調解環境的重要,不論調解室的配色、搭配畫作及音樂的播放,均有助提升調解的成效。黃前大法官強調「熱情」、「堅持」是調解委員需俱有的特質,「共好」點出調解之目的不僅在於爭端解決,更在於修復當事人的關係,並引用藥師經中的「解結」說明調解的終極目標。黃前大法官並逐一解析民事訴訟法調解程序章之規定,同時以自身經驗分享調解時需注意之事項及技巧,如分割共有物案件,要注意調解內容應具可執行性;分散於數法院轄區的返還占有物案,可考慮跨院調解的可行性,以求畢其功於一役;鄰房漏水或醫療糾紛,則可納入專業合作,進行跨業調解;被告同一,但有多數原告而由不同法院受理之同一事故案件,亦可進行併案調解,一次可以解決多個糾紛。最後並提醒與會的調解委員,調解的宗旨在於助人,切勿盲目追求調解績效,製造出更多不必要的紛爭。本次講習最後分別由各區績優調解委員林志忠先生、洪天龍先生(南區場),廖美琳女士、劉宗修先生(中區場)及孫正華女士、陳逢源先生(北區場)就勞資糾紛、過失傷害、返還工程款、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等常見案例進行經驗分享及座談交流後圓滿結束。
- 發布日期 : 114-09-26
- 發布單位 : 民事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