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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至109年法院辦理性侵害案件專業研習會 (臺中場)新聞稿

108年至109年法院辦理性侵害案件專業研習會(臺中場)新聞稿
性侵害案件在司法實務上是非常重要的案件類型,而被害人常處於弱勢地位,為使被害人在案件審理過程免於遭受二度傷害,並確保法院審理此類犯罪的裁判品質,司法院排訂於民國108年11月間,假北、中、南三區各舉辦一場「108年至109年法院辦理性侵害案件專業研習會」,以促進理論與實務相互連結。司法院業於108年11月1日在本院三樓大禮堂舉辦第一場研習會,另於108年11月22日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舉行第二場研習會。
臺中場研習會特邀請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黃建榮庭長、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羅燦煐、國立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助理教授朱惠英講授相關課程。本次研習會除各級法院庭長、法官踴躍參與外,臺中律師公會、南投律師公會、彰化律師公會、雲林律師公會、現代婦女基金會、中市家暴防治中心、桃園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等民間團體亦均有代表參與。
本次研習分成三個部分,首先由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黃建榮庭長講授「兒童性侵害案件之訊問及判定-以熟識者性侵害案件為中心」。黃庭長首先說明性侵害案件之類型特徵、案件特徵、法律適用,其次介紹實務訊問程序,並以豐富的相關判決內容說明實務運作現況及見解,也探討性侵害案件之證據法則及事實判定問題,並提出其實際辦案之經驗與心得。
其次,由羅燦煐教授講授「從性別平等觀點探討權勢性交」。羅教授一開始先探討相關案例,從《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一書切入討論,接著分析實務上性侵害案件之無罪判決理由,再以女性主義觀點探討性侵害分析,最後闡述權勢性侵害被害人可能圖像及分享重新認識性侵害之觀點。
最末,由朱惠英助理教授講授「友善法庭議題-開放式的詢問技巧」。沈教授首先說明在問筆錄與和兒童聊天之前要注意之事項(如應兼顧不要讓兒童二度受創等議題),並介紹詢問兒童之前置作業、訪談技巧、會談環境,再詳細說明APSAC Guidelines及其輔助工具,說明過程中並以實例分享操作方式。
司法院期待藉由此系列研習課程引進更多實務與不同專業領域之經驗分享、交流,也使司法與非政府組織團體有同聚一堂討論、對話的機會,強化對性侵害犯罪案件特質的瞭解,讓法官可以從不同面向進行觀察、討論,俾利性侵害案件之審理過程與裁判更加充實、貼近人民期待。
第三場研習會預定於108年11月29日假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舉行,司法院期待藉由各界之參與及提供寶貴經驗,可以融入更多不同面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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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8-11-25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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