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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於113年3月13日召開「身心障礙者司法協助指引諮詢會議」,針對與會者所提建言,擬具本院回應意見表、修正後之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以及該指引之簡介,供各界參考。
一、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所提之結論性意見第66點次,本院擬具「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下稱本指引)。
二、本指引係基於現行法令,參酌國際交流所得經驗,研議彙整而成,就本院及所屬機關人員於確保身心障礙者與其他人平等之基礎上,有效為司法保護,提出建議。首先介紹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之相關規範,繼而探討障礙的概念及類型、對應障礙類型可得提供之司法協助、各程序司法協助之共通性說明等,再分別就憲法訴訟、民事、刑事審判、行政訴訟及公務員懲戒、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等程序可得提供之司法協助為進一步闡述。
三、依本院113年3月13日召開之「身心障礙者司法協助指引諮詢會議」,針對各界所提建議,本院回應意見如附件,並參酌各界建議,調整本指引內容,另製作本指引簡介,供各界參考。(參考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2382-1168296-dc7e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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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年3月13日身心障礙者司法協助指引諮詢會議—本院回應意見PDF599 KB
- 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簡介PDF2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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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簡介DOCX26 KB
- 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DOCX3 MB
- 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PDF2 MB
- 發布日期 : 113-09-24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