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院113年第3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涂秀玲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兼院長。
-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陳淑卿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洪韻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李建慶、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前試署法官申惟中、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陳怡珊、簡志宇、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范馨元、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茆怡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陳芷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張瑾雯、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李蕙伶、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試署法官張敏玲等11人試署服務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華媚、蘇品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江文玉、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候補法官吳昆達等4人候補服務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 同意發給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徐沛然勞動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劉哲嘉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徐淑芬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 發布日期 : 113-05-14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