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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科技偵查專法刻不容緩 司法院積極參與,力求周妥

       有關各界關注近年伴隨新興科技發展,造成犯罪手法多樣化及危害擴大,犯罪蒐證更行不易,須有相應使用新型科技蒐證方法及使之法制化之必要。司法院表示,建立新型科技偵查方法的專法規範體系,刻不容緩,本院持續積極參與相關法制作業,力求周妥。

       司法院指出,為符偵查機關實際需求及人權保障之平衡,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體例,建立包括GPS定位追蹤、M化車及建物監視等新型科技偵查方法的專法規範體系,刻不容緩。

       司法院說明,自109年起,司法院即陸續參與法務部召開有關「科技偵查法草案」之會議及提供意見,並就法務部草擬之「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召開諮詢會議綜理各界意見;且持續參與行政院有關「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草案」等之審查會(最近一次審查會日期為113年4月26日),提供意見力求周妥,迨立法通過後,針對各類犯罪新型偵查方法,將有更明確、完善法制予以規範。

  • 發布日期 : 113-04-29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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