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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4年度電子卷證掃描作業勞務承攬

列印時間:113/11/28 11:58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公告日:113/11/29

[機關代碼]5.1.3
[機關名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單位名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0號
[聯絡人] 洪美智
[聯絡電話] (07)3573759
[傳真號碼] (07)3573764
[電子郵件信箱]mgggyksb@judicial.gov.tw
[標案案號]Ksb1131213
[標案名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4年度電子卷證掃描作業勞務承攬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957,878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478,93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設有後續擴充條款,若經本院評估認廠商履約情形良好, 本院保有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以換文方式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且本院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契約內容,擴充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 得標廠商如有續約意願,應於履約期間屆滿前,以書面通知 本院,經本院審核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價金及給付條件辦理 續約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3/11/2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3 10:30
[開標地點]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樓收發室(811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承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須與本採購案有關)-影本。
(二)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其他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影本。
(三)最近三年金融機關無退票紀錄證明(例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取招標文件時間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12日下午5時止請廠商自行上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二)本採購依採購法第93條之1及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電子領標,得縮短等標期。 (三)本採購案之各標封應檢附文件及份數如下: 1.「證件封」內應附:參加投標廠商資格審核表和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如: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無退票紀錄證明‧‧‧等)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招標出席授權書、切結書、印模單等各乙份,並應依序裝訂成冊。(所需繳交文件詳細內容請依參加投標廠商資格審核表上所載為準)。 2.「標單封」內應檢附:填妥之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各乙份,並應依序裝訂。 前項各標封投標廠商應依規定裝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3/11/28 11:5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發布日期 : 113-11-28
  • 發布單位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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