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公開甄選司法行政職系三等書記官1名
▍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誠徵三等書記官啟事
一、 徵才單位: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
二、 徵求員額職稱、職系、官職等及名額
(一)職稱:三等書記官
(二)職系:司法行政職系
(三)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經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三、性別:不拘。
四、公告期間:即日起至民國112年6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資格條件: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熟稔Word、Excel,電腦中文輸入聽打測驗成績達每分鐘90字以上者尤佳。
(三)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具法院紀錄相關實務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五)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
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六、工作項目:憲法訴訟審判紀錄相關工作。
七、工作地點: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八、應徵期限及方式:
意者請於112年6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以下書面資料:
(一)銓敘部所訂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含簡要自傳並附最近2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請勿使用簡
歷表,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
(二)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最近一次服務機關所發派令影本,以及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次)考績通知書影本及獎懲資料影本。
(六)其他於履歷表內提及之身分(如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族等)、考試證照、語文能力等相關證明文件(無
者免)。
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掛號郵寄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
124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三等書記官」等字樣,不接受親自報名。
九、甄試程序:
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進行電腦中文輸入聽打測驗及面試。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
取者不另行通知。甄試錄取名單將於司法院網站公告。
(一)電腦中文輸入聽打測驗:聽打2次,每次5分鐘,採最高分;每分鐘打字速度未達90字者,不得參加面
試。(中文輸入法如非使用電腦內建輸入法者,請自備輸入法軟體;另請自備耳機並可自備鍵盤)
(二)面試
十、其他事項:
應徵者所寄書面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者,請於應徵來函內檢附貼有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並待本院公告
錄取名單後,方協助郵遞寄回。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轉216吳先生或至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
檔案下載
- 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誠徵三等書記官啟事PDF104 KB
- 發布日期 : 112-05-31
- 發布單位 : 憲法法庭書記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