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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甄選工友1名(預估112年1月1日出缺、應為現職編制內工友等)
一、旨揭人員應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二、有意願移撥者,請於本(111)年10月21日前,依本院工友甄選簡章規定備妥相關文件,掛號郵寄或親送本院收發室(地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逾期不受理(以郵戳日期或本院收文章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
三、薪俸待遇:工友月薪為新臺幣26,390至33,190元(薪點90至150、尚未含加班費;餘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四、詳情請詳參附件「工友甄選簡章」。
- 發布日期 : 111-10-04
- 發布單位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