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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度第1次徵選駕駛職缺1名、工友職缺1名。
一、旨揭人員應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二、有意願移撥者,請於本(109)年5月29日前,依本院工友/駕駛甄選簡章規定備妥相關文件,掛號郵寄或親送本院收發室(地 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逾期不受理(以郵戳日期或本院收文章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應徵駕駛」字樣。
三、薪俸待遇:工友月薪為新臺幣25,365至31,895元(薪點90至150);駕駛月薪為28,930至34,375元(薪點120至170),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領」、「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四、詳情請詳參附件「工友甄選簡章」、「駕駛甄選簡章」。
檔案下載
- 工友甄審簡章10901次DOC32 KB
- 駕駛甄審簡章10901次DOC37 KB
- 報名履歷表XLS36 KB
- 前案查詢同意書DOC29 KB
- 移撥同意書DOC28 KB
- 發布日期 : 109-03-09
- 發布單位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